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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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发表于 2013-3-16 11: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做法是ZF一厢情愿的事。
1、乡医只是名义上归卫生院“管理”。只是管理,也就只是布任务,从不用发工资。
2、没有工资,是农民身份。那么ZF要乡医做公卫就要付费。于是就产生了个新名字“买服务”。为什么有力气去发明个名词而不刚脆收编一百来万辛苦为老百姓生命健康服务了一辈子的乡医?既然是买,就要定价定量,这些都是买卖双方协商的事。可是我们遭遇的是强买,还有一部分是赖账。
3、7000元补助还高兴不得了?试问一个农民一年挣多少?这些钱要是用在一家三口来说,温饱都没有解决。自己温饱没有解决,如何安心为别人服务?
4、我们的养老在哪?连当年没有回城的下放的知青现在都能领到近一千一个月了。他们做了什么?难道就是他们的血统更高贵?
5、这乡医和老百姓签约更是“不平等条约”:签约本来就是双方自愿的事。试用每签一个约ZF还是百姓给多少钱?没有钱吧。那么为什么乡镇医院,县区省医院的医生不去签约?他们不是更有条件吗?签了约后,就有了承诺,那么我每天半夜叫你去量血压你去不?要是去,你走得过来吗?要是不去,出了事你担吗?不担是不行的,你有“签约”,就是有合同。还有,这合同只是要求乡医做什么,又不要求百姓做什么。比如,百姓生病又不一定就要走签约医生那看。还不高兴上哪不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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