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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shmxl发表于 2011-8-25 11: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乡村医生天下奇冤
热33已有 80 次阅读 2011-08-11 11:17 标签: office 乡村医生 center style class


乡村医生 天下奇冤

论乡村医生=农民=自由职业者

2011年7月29日,山东省12个地区市的老乡村医生的代表带着渴望和乞求的心理,带着全省14万乡村医生的期盼,希望能得到对乡村医生的验明正身,得到对乡村医生应有的待遇和养老退休保险制度。名倒是验了,身也正了,乡村医生就是农民,农民、自由职业者,就没有什么退休。权威人士—省卫生厅农卫处吴处长的一席话像把我们打了一闷棍,让人喘不过气来,“乡村医生等于农民,等于自由职业者”,情理不通,法理不顺,天下奇冤。

一、 乡村医生等于农民等于自由职业者,情理不通,法理不顺。

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中国已经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中国已步入法制社会,修改后的中国劳动法,有力地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医师法》制定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更是对乡村医生职业性质的肯定,乡村医生有组织,有系统,有法规,怎么能和自由职业者相提并论呢?

乡村医生是农民,是自由职业者,还是卫生工作者,暂且不论。但是乡村医生的隶属关系到底是谁?到底和谁发生劳动关系?乡村医生从事的工作是给谁干的?却必须弄清楚。首先肯定,反正不是给哪个老板干的。给老板干,当然给老板发生了劳动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ZF花钱买服务,理所当然地是和ZF发生了劳动关系,不对吗?

老乡村医生不会忘记,山东省在十五年前就提出了一体化管理。各县市相继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红头文件,直到现在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后,依然在使用中。一体化管理的“三制四统一”的“三制”,即: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难道乡村医生不是在和乡镇卫生院发生劳动关系吗?何为聘任?我们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总是被“堂而皇之”。养老保险制更是纸上谈兵。几十年的艰苦和心血,变成心酸的泪水。而乡镇卫生院的代购分发,变成了以营利为目的的代购批发,却落到了实处,必须使用卫生院的药品,村卫生室上交的营业额,返还利率只占20%左右,有人说,一体化救了卫生院,乡村医生要了饭。要名是农民,要利是文明乞丐,要退休,农民哪有退休。部分看准国家形势的受不了经济封锁的乡村医生,跳出去单干,占据了部分市场,发了财。对这部分人,ZF却打击无力。而遵纪守法的坚持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却落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聘任制,什么养老保险制,一切都是假的。事实上,ZF是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严重伤害了老乡村医生的感情,侵犯了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制定政策的人也许把“三制”忘了,如果忘了,那就重温一下红头文件,一体化管理中的三制---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如果没忘,那就是对乡村医生的欺诈行为。这样的说法也许不对,但怎样理解呢?有红头文件,有白纸黑字,就是无人落实。请问理在哪里,法在何方?



二、 何为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

众所周知,乡村医生是八亿农民的健康卫士。农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网的网底。乡村医生从事的事业是人民公益事业,40多年来,乡村医生不但肩负着防病治病的重任,还承担着计划免疫、疫情报告、妇幼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微薄的收入,高风险的职业,填补了我国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空白,这对当时那个年代我国一个贫穷的农业大国的全民健康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广大乡村医生只是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地工作,却没有伸手向国家讨要一分钱。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2010年,中国GDP已近40万个亿,这足以证明中国国力的强大。可和谐共享的蛋糕把乡村医生拒之门外,无论如何也不能改变乡村医生的身份。所谓的补偿,就是一个施舍,就是在打发一个乞丐,眼里盯着的只是城市那些人满为患的大医院。把同在一个战线上的义务工作者分成三六九等,把廉价为八亿人民提供服务的一百多万乡村医生划成四不像,说医生不是,是农民,是自由职业者,是卫生工作者?什么乱七八糟,都不对。《指导意见》开言说,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于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但是这种特色,令人哭笑不得,啼笑皆非。请问,农村有粮农,有菜农,有果农,难道还有医农吗?没听说过。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强大,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从根本上改变乡村医生的待遇,还他一个应该有的名分,确保卫生战线上的公平性,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我国城市院校的学生到农村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满足八亿农民日益提高的健康需求,真正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城,才能使网底不破,长盛不衰。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改。

山东省肥城市乡村医生老年协会主任 刁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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