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某男,27岁,体型胖大;8.15日以感冒就诊,鼻塞流涕,咽痛胸满,体温37.4c,输液:1.0.9%氯化钠+克林霉素0.3x3+地塞米松2mgx3,2:5%葡萄糖+vc0.5x4+利巴韦林0.1X5.第二天没输,第三天说.患者说:今天特别难受,下半支发颤,要求换换药,当时考虑以前经常输液,用过头孢类药,没事,就没做皮试就用了:0.9%+曲松3.0+地米6mg,刚扎上5秒,就觉得胸闷,继而大量呕吐,赶紧换上空液加地米6mg,肌注付肾1支,此时患者已经休克,人工呼吸,心外按压,30分钟后120感到,继续抢救,宣告死亡。还前几天患者自觉心慌,头晕来就诊过一次,要求做心电图没做,我考虑这次患者死亡原因一定是药物过敏+心脏病猝死,因为这几天天气特别炎热,头天患者好像喝酒了,当天中午吃了个鳖头,市医院的大夫也考虑是心脏的问题。后来卫生局,卫生院要求私下解决,就是做尸检对我也不利,中午出的事,晚上由中间人及乡镇镇府领导出面达成协议:开始患方要50万,后来30万,再后来21万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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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A4 T$ \( K( K+ s9 } 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不管是谁的责任,人死了我们都有一定的责任。这样的事儿我遇上过,不过我对于比较危重的患者要求必须有一具备行为能力的家属陪护,在卫生室的室内装有“监控摄像头”才避免了一场纠纷。1 O; h* R0 K& a# Z3 A9 ] 医生是医治疾病,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人,没有一个医生刻意的去治死患者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有时是不可预见的,除必要的医疗技能外,平时就要养成时刻认真的工作态度,患者怎么说是他们的事儿,我们自己要有一定的主见,只有这样才可避免不发生或者少发生“事故”。/ n u: Q. f7 ] 一旦出现问题要面对现实,总结教训,调整心理。以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 其实,人死了,就是事后赔尝 ,无非就是钱的问题。钱可以在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