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long2008
hxlong2008发表于 2018-9-13 09: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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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卫计委发布《关于统一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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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基药目录,基层用药提质

 

通知表示目录调整如下:  

 

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目录调整  

 

取消挂网。属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目录(以下简称“基层目录”),但不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  (以下简称“二级目录”)的部分药品,取消挂网。


微信图片_20180910135119.jpg

 

价格就低调平。同属原“基层目录”和“二级目录”的  药品,价格不一致的,就低调平。   

 

挂网药品新增属“二级目录”,但不属原“基层目录”的非招标采购基本药物,纳入新“基层目录”。

 

湖北省的通知主要有两点值得关注:


一是从数量来看,基层目录药品极大扩容;二是从质量来看,基层目录药品扩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淘汰原属基层目录药品,间接反映基层目录内药品提质。

 

这两点和新版基药目录价值取向一致。本次新版基药目录调整,共调入药品187种,调出22种,目录总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数量有所增加。

 

同时,坚持调入调出并重,调出目录的品种主要是临床已有可替代的药品,或者不良反应多、疗效不确切、临床已被逐步淘汰等原因。

 

对于新上市、疗效确切、价格合理、比现有的药品疗效更好的一些药,适时启动调整程序,纳进来。总的来说,基药目录对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求使用比例

 

6月份,湖北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了各级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比例。

 

通知提到,要坚持基本药物的主体作用,二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不得低于 50%。

 

除湖北外,8月22日,大连市卫计委发文称,国家基本药物不占药占比。

 

大连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发布通知称,国家基本药物和公立医院在门诊中使用的属于医保目录中按照高值耗材规定进行管理的药品(主要是肿瘤靶向治疗药物)不纳入公立医院药占比计算范畴。

 

之所以使用行政手段要求基药使用比例,甚至提出基药不占药占比,主要原因可能是基药使用情况的不甚理想。

 

比如,2017年,湖南省全省基本药物使用率仅为27.1%,其中三级公立医院14.96%、二级公立医院32.18%。

 

为此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印发通知要求,2018年,三级公立医院、二级公立医院、基层因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分别不低于本单位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25%、40%、70%。

 

一方面,目前有基药扩容、要求使用比例的趋势,另一方面,在医保目录、基药目录,双目录局面下,基药报销问题仍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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