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卡西
卡卡西发表于 2018-6-19 15: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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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村医导刊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王锐


医改推进至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是改革大势所趋,也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抓手。但是,笔者感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落实落细落小,切不可忽视“人”的因素。这里所说的“人”,不是服务对象,而是服务提供者,或者叫服务团队。

目前,乡镇卫生院的编制还是沿用2010年开始实施的按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人的标准进行核定。当然,各省对标准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有的省份提高到1.2,有的省份提高到1.4。即便如此,面对当前繁重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个编制标准仍显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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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人口2万人的乡镇卫生院为例,按国家标准,该乡镇卫生院应核定编制数20人。其中,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约4~6人,假定该卫生院科室齐全,除去医技、检验、药房、财务、后勤等人员约6人,还剩8~10人为医生和护士。这8~10人中假定医生4~5人,护士4~5人。如果门诊、住院部齐全,8~10名医护人员肯定不够,而且医生护士需要24小时值班。所以对于卫生院院长来说,如何设置医生护士岗位是件难事。大多数时候,院长唯一的办法就是选择临聘人员,这也是当前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比例较大的原因。

假如不选择临聘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团队又从哪里产生呢?这也是我一直思考而难解的问题。一个2万人的乡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至少需要2~4个(每个团队服务5000~10000人)。如果该乡镇卫生院建立了2~4个签约团队,只能由该院本就有限的医生护士以及公卫人员兼任,院长一定会面临两难选择:

若注重门诊住院服务,签约服务很可能流于形式;若注重签约服务,门诊住院又将受到严重影响。

不难想象,肯定会有一部分卫生院院长选择支持门诊住院服务,弱化签约服务。

因此,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切莫忽视了服务提供者,要科学合理地核定编制标准,确保签约服务和其他重点工作都能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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