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夢£飛 于 2015-3-13 15:47 编辑 % X+ [( t0 a$ ~. K9 J$ K- l, ^% e 为了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问题,ZF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为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取得《赤脚医生证》、《乡村医生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广西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之一,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在岗或曾在岗现离岗的乡村医生。其中,在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及以上在岗或离岗的乡村医生,补助标准为每执业服务满一年每月给予生活补助15元。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现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执业的在岗乡村医生,执业服务到年满60周岁,其执业服务年限达20年(含)以上的,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时候,则按照每执业服务一年每月给予生活补助1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执业服务年限未达20年的,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时候,则按照每执业服务满一年每月给予生活补助7.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曾经在村卫生室服务过的乡村医生,一次性按每执业服务满一年给予生活补助90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真的很感谢人民ZF,让我做了三十年村医后能够领取300元的生活补助,但不是现在而是60岁后(如果国家延迟退休年龄的,那就要到65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