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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予注册临床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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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于 2015-11-20 19:11:04 IP 属地·中国|天津|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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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为什么发这样的主题啊。这世界人都知道啊。
  • 2015-11-21 08:08:49 · IP属地·中国|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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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郎中 发表于 2015-11-21 08:08 版主为什么发这样的主题啊。这世界人都知道啊。 这些看似熟悉,但是要不断的强化,请尊重楼主,不管你是谁,不然你多发表些有价值的帖子啊
  • 2015-11-21 09:25:05 · IP属地·中国|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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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 学习
  • 2015-11-22 09:13:34 · IP属地·中国|河南省|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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