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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记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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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0 杭州 我致电桥墩镇镇长 询问对方态度和镇里对这一事件的看法.镇长反问我:"你是什么看法?"

2010-03-11 上午 萧山机场 致电桥墩派出所 问三个问题:(至电请转告所长,民警不敢做主,副局长?1375**55212手机立刻回电:)

1.我1月28日向县GA局刑事控告三人一车破门抬尸侵宅的案件,受理立案了没有? (回答已经立案了)(新歇后语:GA局说真话——难啊)

2.县内有关部门是如何看待这一事件的?因为这事件是可大可小的.

3.一件简单的医疗纠纷,怎么会变得如此复杂?按理来说,是医疗事故的话我该赔钱的赔钱,不是医疗事故的,我不负任何责任.

我蒙受了本不该有的巨大损失,我妻儿的精神受到沉重打击.这一事件再过一段时间,在县内还是解决不了的话,我有到有关部门汇报一下的想法,特向领导请示一下.这几天我刚好要到北京亲戚家.即将开始登机,手机要关机了,充电器没带,请大家别联系我..

2010-03---  白天参观名胜,晚间欣赏DVD《Tom and Jerry》

2010-03-15 得到《关于中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通知》:

看来医学会鉴定中心还是大大地照顾死方(患方),并没有将(二)(三)条情形圈上。

2010-03-17 回。联系上报社。

2010-03-19 投递《请求督促苍南县GA局立案追究非法侵宅刑事责任》给苍南县检察院,并抄报苍南政法委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市检察院、市政法委书记、市长、书记、省检察院、省政法委书记。

2010-03-22 我的最新表态:我前次说过,事情可大可小:

小的:有两种玩法:1牢房内赔;2牢房外赔。造成了我的损失,对方是非赔不可的。可以找我宗亲商谈,也可以与我律师(福建明哲律师事务所 庄律师)谈。

大的:还会牵涉更多、影响面更广。有一些人,伙同犯罪分子,对无过错的国家执业医师,行恐吓、行……,敲诈勒索,金额高达60万之巨!……,冲击医疗场所,……

另:希望善良的有关部门能提醒一下对方。因为死方家属是愚蠢无知的。

2010-03-22 16:19 接到温州医学会电话:定于2010-03-25(星期四)上午9:30 抽签(鉴定专家)。好奇怪,鉴定不是中止了吗?估计是前几天,“市里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有关系,促成了鉴定,好!

2010-03-25 医学会 对方见我独身一人,死者的兄弟,主动问我“这事情你不想处理了是吗?”,答:“ZF正在处理啊”。问“你会不会不道德吗?”,我心偷笑“这家伙还知道有‘道德’二字,不错”,答“道不道德再说,我们现在抽签抽签”

在抽签办公室,抽签结束后,负责抽签的工作人员将死方第二版的陈述书复印件给我。我问:“我现在才得到第二版的陈述书,我又得写答辩状?”,对方女律师回答:“第一次的不算”。负责抽签的工作人员不作声,默认。

2010-03-28 张贴《卖房!》告示:“本人因为失去经济来源,将此房低价忍痛割售,望有意出价者联系1350***2135”

2010-03-29 距2010-01-28差不多有60天了,到苍南县GA局,欲了解刑事案件进展,告知得去信访办或刑侦中心了解.晕,这与信访办有什么联系?去刑侦中心后,得知刑侦中心没有这个案件,可能在桥墩派出所.

到桥墩派出所所长室后,确认在此.呵呵.

做笔录:起先他们……,后来我掌握主动。过程还顺利“你到这里来做什么?”“想了解刑事案件进展”;“你对***的死有什么看法?”,“凭良心讲与我无关,无论是时间跨度还是诊疗的正确性,对死者家属后续做出的恶劣行为,表示愤慨和不可理解!”;“你将详细情况讲一遍,我以笔录的形式记录一下”,“刑事控告书上已经很详细了,如果有什么细节需要我补充的话请另行提问”;“通知你几次为什么不来?”,“只接到民警两个电话,其他没有。有医疗纠纷和刑事控告两案件,你们没说清楚是哪个,我那时在福建避难一时来不了。我老婆遭到人身威胁,精神几近崩溃,我认为她来不合适” …………。

看来GA局还是想 轻描淡写、移花接木、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010-03-29 将2月25日在医学会抽签后才到我手的,对方第二版陈述书,粘贴出来,请各位看官拭目以待,谎言多重复几遍能否变真理,哈哈……。

2010-03-29 接到多个要求买房的联系电话,出价低得惨不忍睹,只有原价的三分之一还不到。唉

2010-03-31 终于想到猫腻的出处了。哈哈。(我以前单面两页的资料,神奇般变成了双面单页。这样看资料者很容易只看到一半资料。已经有过只看到一半的读者了)。暴风雨啊 ,你来得更猛烈些吧!

2010-03-31 余暂略

2010-04-01 午睡时,做了个奇怪的梦:复印室抽签工作人员,身上有一股奇怪的气味。

2010-04-01 愚人节

2010-04-02 鉴定中心

对方在二楼办公室补交材料,我推断是我那被抢夺去的门诊日志本(诊疗记录本)。依据:3月30日医学会 公正的男工作人员还向我催要诊疗记录本等资料,因为对方不承认抢夺,拒不提供,工作人员只能向我索要。在今天的三楼鉴定办公室,我见到了那本久违了的诊疗记录本。

31日我将取得的 我妻子证书复印件、依25日取得的对方第二版叙述书而写的第二版答辩材料、还有其他材料,一起送到医学会。当时,复印室抽签工作人员也在,他插话:“你抽过签了吗?”。我答:“已经抽过了(就是你主持抽签的呀,怎么忘记了呀)”。“那既然已经抽过签了,你今天提供的材料我们不能拿给专家看。” 我依然呈上材料,公正的女工作人员接受后,给了我签收单。

现在我想问那位复印室抽签工作人员:那对方提供给专家的诊疗记录本,是什么时间送达的?因为是有效的呀。

鉴定 过程还是客观公正的。不过我无法确认在座的专家就是那天抽签而定的专家。鉴定的结果得等几天才能到我手上,或许10天。

对方三人是死者兄弟、徒弟季昌强(就是我刑事控告的抬尸侵宅犯罪嫌疑人之一)、女律师。我方三人:我、我同事、律师。

对方的第一次谈判中出现过的首席谈判代表、事件的主策划者曾文贵等重要人物,出现在医学会。我用安然的微笑,来面对曾文贵那杀气逼人的眼神时,我也感受到对方 只有死者为大、没有生者权益的信念。看来,清明节过后,我得继续出牌才行。因为GA局可以不抓人、检察院追问也无效。嘿嘿

不经意间听到对方女律师责怪季昌强在回答专家的询问时,“太含糊了”。这也太为难他了,女律师或许不知道,作伪证,是多么的难呀!何况季昌强或许良心未泯呢。

将3月25日晚19点15分我家的照片粘贴在此,以此怀念我那久违的房子。

GA局啊GA局,你真了不起!

2010-04-06 ……

2010-04-13 鉴定结果还未到我手。再等几天吧。

2010-04-19 到温州卫生局询问鉴定结果。知 还在医学会。

2010-04-21 上午 得温州卫生局电话通知有结果了。中午11点,赶到温州市卫生局,得到鉴定书。

发布于 2011-04-03 12:23:38 IP 属地·中国|浙江省|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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