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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村卫生室建设与乡村医生管理的问题解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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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切实抓好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 切实抓好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主要应该从三方面着手: 一是抓好服务场地建设。根据“一无三配套”(无危房,房屋、人员、设备三配套)的建设要求,由zhengfu投入进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设备配置。为避免造成农村卫生资源的不必要浪费,在村卫生室服务阵地建设上应当注意三个问题:一方面,建设过程中,应着眼于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在利用好现有卫生资源的基础上,本着服务场地建设的人性化、功能性与实用性,适度控制村卫生室的建设规模。另一方面,服务阵地建设与医疗设备和人才配置必然会存在时间差。为了处理好这个时间差,应当坚持先边远贫困山区后发达平原地区、先乡下后街道、先交通闭塞的村后公路沿线的村的建设原则,避免出现路边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样更加符合农村人口分布特点与医疗卫生实际需求。再一方面,为了充分盘活农村公共资源,应当结合新农村建设,统筹三农发展,跳出农村卫生来发展农村卫生。如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在搞村卫生室建设时,阵地建筑为两层,底层是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上层是党员活动室和村两委办公室,一举两得。这是一种能充分利用十分紧缺的农村公共资源的建设模式,值得推广。 二是抓好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医疗服务的核心是医术,医生医术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与卫生业绩。因此,医务人才对卫生事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针对农村卫生人才结构与分布不合理,既缺乏“高、精、尖”专才,又缺乏适应农村卫生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所需要的全才,在农村卫生人才建设方面应从四方面着手:首先,要重视卫生人才的理论和实践技能培养,逐步建立临床疗效评估机制,改革不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卫生技术职称评审办法,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人才三个环节,采取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等有效手段,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其次,要根据各地的交通状况、人口密度以及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对村卫生室进行合理配置,将足额核定村卫生室的人员编制(每个行政村村医职数核定应不少于两人)与解决基层医生财政待遇等实际问题纳入农村卫生改革规划,逐步解决村卫生室缺医务力量、无工资待遇等具体困难。再次,应当准确把握城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医务人才的需求特点,避免对医务人才培养的盲目性。城市高等级医疗机构的发展趋势是科室越分越细,对医务人才的需求也以“专才”为主,而真正需要医疗“全才”的是城市社区医疗机构与农村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这是目前我国城乡各级医疗机构对医务人才的需求特点。因此将农村基层医务人员逐渐培养成能够履行全科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应纳入我国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长远规划。最后,“送卫生下乡”只是权宜之计,而非治本之策。与其送卫生下乡,还不如送卫生政策下乡。只要能够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真正建立农村卫生人才成长激励机制,解决好农村执业(助理)医师的编制和待遇,切实维护好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何愁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没有优秀卫生人才?! 三是完善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职能设置。根据新医改方案的要求与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趋势,预防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亚健康人群管理等,将成为村卫生室今后工作的重点。针对村卫生室普遍存在的“重治轻防”与服务模式单一,有必要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规范的农民定期健康体检制度,使许多疾病能够早发现、早确诊、早治疗,将许多疾病治疗在初发阶段。针对农村人口健康意识淡薄,普遍缺乏疾病防护和营养保健知识等实际情况,有必要在农村开展疾病与健康咨询工作。通过以上两项深得民心的医疗卫生服务职能设置,尽可能地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在我国农村落到实处,切实满足老百姓“身体健康状况有地方查、患了病有地方治、就疾病与保健方面有了疑惑有地方问”这样一个最基本的医疗卫生需求,让农村医疗服务更趋人性化。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农村卫生工作理念已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卫生政策,并开始付诸实施。

第四章 切实维护好乡村医生的正当权益 从某种意义上讲,乡村医生第一属性是人,第二属性是农村基层医务工作者。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是公共产品,乡村医生履行的是公共义务。他们除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外,还应享有医疗卫生领域所特有的权利。与此同时,乡村医生的权益维护与8亿农村人口的健康维护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将乡村医生的正当权益狭隘地理解为仅仅是乡村医生的劳资权益。我们还应当站在如何为8亿农民构筑更牢固的健康安全屏障,以及如何维护好农村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权这一全局,来切实维护好乡村医生的正当权益。 一 明确乡村医生身份 数十年来,我国乡村医生既是履行医疗卫生职责的农村医务工作者,又是没有脱离承包土地的农民。就是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也未能摆脱这一双重身份。这一“半医半农”的尴尬身份,让许多乡村医生都不同程度地缺乏对农村卫生事业的职业归属感。再加之“新医改方案”出台以前,国家长期对村级医药卫生机构定位模糊,对乡村医生的工作职责界定不清,既让乡村医生的隶属关系不明确,又让乡村医生的权益维护难上加难。而今给乡村医生应有身份的时机与条件似乎已经成熟。其理由有四: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让我国医药卫生事业重新回到了应有位置,真正实现了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回归。“意见”指出,医药卫生事业是重要的民生事业,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种公共产品,要体现公益性。既然是公共产品,就需要体现zhengfu责任。同时,“意见”也明确了村卫生室的应有地位与医疗卫生职责。乡村医生是新医改方案在农村基层的推动者与具体实践者,理应有一个恰如其分的身份。二是,随着国家新医改方案的不断推进,一系列惠民卫生政策将在农村实施,村卫生室的服务阵地会逐步得到改善,卫生服务职能设置会逐步得到完善。乡村医生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会更加凸显,农村人口与乡村医生相互依赖的关系也会进一步巩固。乡村医生常年扎根农村,与农民关系密切,具有地缘、人缘优势,了解农民的健康状况和卫生需求,是农民最贴心的健康守护者,农村医药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广大农村人口的健康维护都离不开他们。三是,村卫生室的卫生职能决定了他具有其他公共卫生机构无法替代的绩效优势。从无到有、由轻到重,是疾病发生与衍化的固有规律,如果村卫生室将农村公共卫生与爱国卫生工作做好了,就能尽可能让农村人口不患病、少患病、患轻病;如果农村患者发病初能及时得到乡村医生有效治疗,让许多疾病痊愈在轻微阶段,就可让农村患者得到钱和身体都不吃亏的好处。通过行之有效的健康干预,让农村人口不患病、少患病、患轻病和避免疾病向中病大病发展衍化,是减轻农村人口医疗负担与zhengfu卫生投入压力的有效途径。四是,历经30年的改革与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家在十几年前就有能力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如今,国家已具备了给乡村医生“正名”的财政实力。乡村医生身份尴尬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将取决于相关领导人的认识与决心。既然《执业医师法》赋予了执业(助理)医师法定的劳资权益,新医改方案也明确了村卫生室的应有地位与医疗卫生职责,zhengfu就应当充分考虑乡村医生数十年来对农村卫生事业的贡献以及他们对前途与命运的关切,给予乡村医生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结束“农民”给农民看病的历史,让乡村医生成为名正言顺、名符其实的农村卫生工作者。这样,既符合我国农村卫生发展战略,又符合农村卫生人才长远规划,zhengfu也能收到更加显著的农村卫生投入绩效。

发布于 2011-05-17 18:58:19 IP 属地·中国|四川省|眉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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