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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两天听说了一件事情,本县的某骨科诊所门前聚集了大量的人和车,听说是医生开的药喝死人了。后来经卫生局出面后澄清,死者家属于两年前在此诊所看病,开了药吃了后效果不错。剩下的药就没有再吃,前几天死者诉身体不适,症状跟其家属差不多,遂自行做主让死者喝下了他两年前喝剩下的药,随后就出现了这个不幸的事情。家属大闹该诊所,说他开的药有问题,还把死者抬到了该门诊。听到了此事说实话真的感到悲哀,在这个文明的社会不文明的现象却屡禁不止,当医生的有错嘛,他不认识死者,更没有与死者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医患关系,出现了这样的事,真是为同行抱不平,为什么ZF部门不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治病救人,挣钱养家,可连最起码的人身安全都随时受到威胁,试问,天理何在!虽然现在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但希望此事能做出正确的处理。

发布于 2011-07-07 21:26:23 IP 属地·中国|河北省|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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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世道。两年前喝剩下的药还敢喝,也不管对不对症,出事了就大闹,天理何在?
  • 2011-07-07 23:40:18 · IP属地·中国|甘肃省|天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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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讲理了。
  • 2011-07-08 00:06:26 · IP属地·中国|四川省|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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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关注中。今早上听说,那个诊所的大夫,把这些死者家属告到了法院,可能是死者家属自知理亏,要求调解,多少给个丧葬费,要是不给的话,就把死者火化,在他家门口摆上骨灰盒。真的看不下去了,难道死了人就该诊所掏丧葬费吗,现在的人们真的不可理喻了。
  • 2011-07-08 09:10:55 · IP属地·中国|河北省|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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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讹诈”事件。如果真的是帖子主人所说的事实,卫生所主人应该以事实为根据,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该让步的绝对不让。『但一定与本次诊疗回答无关』。两年前的药物现在患者自行服用,其理化指标与毒性是无法鉴定的,有的药品在效期内可以治疗疾病,有些药物过了“有效期”失去了药效,甚至增加了“毒性”。患者两年前曾经服用过该药物没有出现任何的不适,两年后再服用出现了问题。与药品存放的环境~时间~湿度~温度有密切的关系。 这种事情的发生一定要坚持真理,不要妥协。据理力争!
  • 2011-07-08 09:18:07 · IP属地·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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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字打错了【回答】应该是【活动】 谅解哦!
  • 2011-07-08 09:19:45 · IP属地·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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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程序保护我们的权益
  • 2011-07-08 09:20:42 · IP属地·中国|河南省|安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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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心~~~~~~
  • 2011-07-08 09:44:41 · IP属地·中国|四川省|宜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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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属为非法行医。。。。。可判7年有期徒刑
  • 2011-07-08 10:20:27 · IP属地·中国|山东省|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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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加雪 发表于 2011-7-8 0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继续关注中。今早上听说,那个诊所的大夫,把这些死者家属告到了法院,可能是死者家属自知理亏,要求调解, ... 绝对的要告他,要不法理不容。
  • 2011-07-09 11:26:14 · IP属地·中国|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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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无理取闹了 什么世道 强烈支持走法律程序 医生不是任人宰割的 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 2011-07-10 18:07:01 · IP属地·中国|山东省|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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