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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方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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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方案昨起公开征求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酝酿两年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昨天在国家发改委网站全文刊出,并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医改总体目标,和此前多个版本相比,这一目标未发生任何改变。 

新方案共分六大部分,13000余字。主要涉及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核心体系。意见稿明确,要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其中,意见稿称,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 

在医药卫生管理体制这一问题上,意见稿明确,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同层级ZF之间、ZF与医药卫生机构之间的职责范围,形成职能明确、定位清晰、综合协调、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 

意见稿称,将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意见稿,“以药养医”的痼疾有望得到根治,因为意见稿明确,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ZF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为切实减轻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新的医改方案还要求,中央ZF和地方ZF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ZF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ZF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新医改方案还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除了鼓励社会资金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之外,意见稿还称,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记者 周荣祥) 

发布于 2008-10-28 23:01:07 IP 属地·中国|四川省|内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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