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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学博士放弃医治绝症父亲》一文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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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在《宿迁晚报》上看到医学博士陈作兵放弃医治绝症父亲一文,再联想到我父亲当年生病花去了我四万多元,结果却是人财两空。他还受了两刀,住了两个月的院。其实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每个人都有强烈的求生欲望,但一旦得了不治之症,所有医疗手段都成为徒劳时,与其让病人死的痛苦,没有尊严,与其让临终的病人花着活着人的钱,让家属走向贫穷那倒还不如像医学博士对待其父亲那样,明智的选择放弃治疗,这种放弃其实并不残忍,相反却很明智————这对患者是一种尊重,对家属也是一种解脱。也让医疗资源不再浪费,让不治之症者能安然离去,让活着的人好好生活,不因救助垂危病人而倾家荡产。这不是几全齐美吗?说句实话,在我平时工作中就老会碰的这些类似的病人,没遇到一个我都会把其病情详细的告诉其家属,劝诫他们放弃治疗。这要是在美国就好了,他们规定任何年满18岁的人在患不治之症频临死亡时本人及其家属都可以为其申请安乐死。这样不仅可以让病人能死得安详而且可以节省大量的医疗资源。但这些在我国要想实现还需时日,因为受很多观念,法律,舆论的限制,一下没法得到认可。

发布于 2012-05-23 18:00:37 IP 属地·中国|江苏省|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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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的很好,医者仁心;也遇到好多患者,辗转大小医院,终落的人财两空,多少患者被过度治疗,无意义的治疗,受尽痛苦而去,有些观念需要改变,同情患者,理解患者,是医生的基本道德。
  • 2012-05-24 10:33:15 · IP属地·中国|河南省|三门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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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可不医治有害怕落个不孝之罪名。。。。。。。。。。。。。。。。
  • 2012-05-24 14:33:37 · IP属地·中国|河南省|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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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是延长生命。其实给患者延长痛苦
  • 2012-06-01 10:47:18 · IP属地·中国|北京|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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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也该制定和国外这样关于安乐死的法律了!让更多的人能在生绝症后到频临死亡时能够安逸的结束自己得一生。让每一个绝症病人都能少受病痛的折磨,同时也给社会节约了大量的医疗资源,给家庭节省了大量的钱财!这样不是既人道又几全齐美吗?
  • 2012-06-06 21:33:24 · IP属地·中国|江苏省|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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