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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医上门输液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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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医高某在给病人插上输液管后就自行回家吃饭去了,结果病人在输液途中死亡。6月30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宣判中,驳回了高某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医疗事故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62576.4元。据悉,医生因医疗事故构成犯罪,这在德州市尚属首例。

年过半百的高某系山东省乐陵市朱集镇人,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由于他年轻时勤奋好学,很早就取得合法行医资格,成为当地有名的乡村医生。然而,他自己也没有料到,老来一时疏忽大意,竟酿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钱不说,还要刑罚加身。

2005年2月22日,本村村民刘某感到头痛脑热,叫来高某为其看病。高某诊断刘某为上呼吸道感染,便在刘某家中为其输液治疗。输液到第三天时,高某为刘某插上输液针管,就回自己家吃饭去了。不料,当吊瓶内的药液输了大半时,刘某身子突然一阵抖动,口角不断流出口水。作为主治医生的高某很快被叫到了现场,而他又忘记了携带解药,急忙跑回家去取。眼见刘某病情急剧恶化,家人连忙将其抬上车欲送县城医院抢救,结果途中身亡。经山东省医学会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2006年2月24日,乐陵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赔偿死者亲属62567.4元。一审宣判后,高某不服,以不构成医疗事故罪、被害人是特殊体质等理由,提起上诉。德州市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发布于 2009-12-28 21:56:07 IP 属地·中国|河北省|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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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现在乡医不好干啊。
  • 2009-12-28 21:58:38 · IP属地·中国|河北省|衡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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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患者一辈子,服务到家,服务到病榻前,最后赔钱蹲大狱,好人多遭难,社会就是这个主义。
  • 2011-05-18 20:23:49 · IP属地·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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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判罪啊?他不是故意的,不解?
  • 2011-05-18 08:04:14 · IP属地·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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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着脑袋在看病,
  • 2011-05-18 08:40:15 · IP属地·中国|河南省|焦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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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医如覆簿冰,如临深渊。
  • 2011-05-18 08:40:18 · IP属地·中国|河南省|驻马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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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要时时警惕,药物的不良反应,游走的乡医!
  • 2011-05-18 09:13:14 · IP属地·中国|山东省|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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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就是乡村医生的担忧,低收入高风险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 2011-05-18 09:18:55 · IP属地·中国|湖南省|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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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输液,人情难却,医生有情,病人无情,法律无情,社会的悲哀。
  • 2011-05-18 09:21:16 · IP属地·中国|安徽省|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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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具!。。。。。。。
  • 2011-05-18 09:24:31 · IP属地·中国|安徽省|安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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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叹息( ⊙ o ⊙ )啊!不过我要再次提醒同仁们:无论是出诊还是坐诊急救药品不可不备!不怕一万,但怕万一吗。
  • 2011-05-18 13:11:59 · IP属地·中国|安徽省|六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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