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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乡村医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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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20  来源:健康报   我要评论(0)  

更改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本报讯 (特约记者焦晓宁)陕西省财政厅、卫生厅、医改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资金分配方案,财政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个人账户,乡村医生的考核及财政补助情况,要在乡镇卫生院进行公示。

  陕西省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足额将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乡村医生财政补助资金编入年度预算,保障各项补助资金足额落实、拨付到位,并接受监督。将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乡村医生补助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纳入有关财政专户,分别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单独记账、专款专用。可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资金周转。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严禁将财政补助资金与药品销售量挂钩。

  此前,陕西省已出台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和财政补助具体政策。乡村医生收入主要由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基本医疗服务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构成。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省财政承担50%。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安排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由村卫生室承担,财政部门安排不低于40%的补助经费。财政补助资金均通过绩效考核发放。乡村医生协助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标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完成的数量与质量核定。

发布于 2014-03-19 21:58:04 IP 属地·中国|陕西省|商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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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说了 问题是到位了没有啊?怎么补?补多少? 我们这里也说了,可补的钱和你付出的相差太远了,忽悠人!怎么让人相信地方的ZF啊!
  • 2014-03-20 08:56:25 · IP属地·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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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一年一万多,准备饿死乡医
  • 2014-03-20 13:24:01 · IP属地·中国|陕西省|汉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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