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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不是“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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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各地陆续试行,试点地区农民就医看病步入了“报销族”,长期以来中西部贫困农村缺医少药,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得到明显缓解,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但对试点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现象,我们也应时时关注。   眼下有种情况就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在一些媒体上,不时可以看到这样的报道:××地方将×××列入新合作医疗、新合作医疗惠及×××人群等。在一些地方,新合作医疗成了一个“筐”,凡是涉及农民卫生方面的事,凡是需要ZF出钱为农民健康服务的事,都往这个“筐”里装。比如预防保健方面的工作,比如公共卫生活动,比如重大传染病的防治等,虽然这些都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虽然这些活动对农民的健康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桥归桥,路归路”,开展这些活动国家都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是地方ZF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不应该也不能不加限制地往合作医疗这个“筐”里装。   毋庸讳言,由于受限于国情,受限于农民的支付能力,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还是很低的,国家对统筹资金的使用方向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过多地挪用这部分资金,肯定会影响农民生病后,特别是生大病后的补偿,进而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效能,影响农民参加的积极性。   国家为了给农民建立医疗保障制度,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希望这项制度能增强贫困地区农民享受医疗服务的能力,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广大农民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抱有很大期望值,盼望疾病不再拖自己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出生”不易,“成长”更难,但愿大家都来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别把它当成“筐”。

发布于 2014-04-13 10:22:28 IP 属地·中国|陕西省|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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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不易,“成长”更难
  • 2014-04-13 10:44:10 · IP属地·中国|湖南省|益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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