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县卫生局统一规划和组织,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发展、财务管理、药械购销、绩效考核实行统一管理的新体制。其目的是为了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提高村级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村卫生室由ZF举办、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建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公益性村卫生室,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 二、基本内容 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实行院办院管,实现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考核“六统一”管理。 (一)统一机构设置 1、理顺管理机制。村卫生室由ZF举办,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村卫生室负责人由乡镇卫生院确定,原则上为原负责人。 2、落实业务用房。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为村级公共房屋,国家投资村卫生室新建项目或由镇ZF利用农村村级社会事业公共设施项目资金统筹建设,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使用。 3、改善服务条件。乡镇卫生院按照甲级村卫生室标准,做好村卫生室各功能室的规划布局,要装饰美观,大方,实用,并增设医技室,突出服务功能。 (二)统一人员配备 1、实行乡村医生聘用制。在不改变身份的前提下,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统一聘用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书。采取镇域内统一调剂乡村医生和引进执业医师等措施,改善乡村医生老龄化和专业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聘用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审查,县卫生局核准登记,报市卫生局备案。 2、合理配置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固定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服务人口配置,乡镇卫生院派驻人员可根据业务量合理配置,保证村卫生室至少有具有从业资格的医生、护士和医技人员(能从事常规检验、B超、心电图)。 3、实行乡村医生60岁退休制度。对满60岁且有继任人员的乡村医生,实行退休制度,退休后的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按月计算,统一发放。 (三)统一业务管理 1、规范基本医疗服务行为。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完善服务内容、人员信息、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新农合补偿等各项信息公示,规范医疗文书,加强业务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和服务质量检查;每月针对村卫生室存在问题和业务技术缺陷进行重点培训,整改提高,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技能。落实村卫生室医疗安全管理,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2、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安排,制定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村卫生室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落实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原则上将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划分给村卫生室,以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作用。 3、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乡镇卫生院为签约服务指导和管理单位,乡村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农村居民为签约服务对象,以农民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签订服务协议,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应签尽签。组建镇村一体化服务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构建镇、村两级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新机制,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四)统一药械管理 1、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药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发,村卫生室建立规范科学的药品台帐,切实加强药品购销、储存、销售、使用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每月进行监督,指导规范用药,严禁擅自加大药品价格和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 2、实行医疗设备公有化。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器械由ZF统一配发,为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由乡镇卫生院管理,归村卫生室使用。对村卫生室原有个人购买且能继续正常使用的设备器械,乡镇卫生院可以折价收购,化私为公,设帐建册,统一管理。 (五)统一财务管理 1、实行资产建帐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清算、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帐册。ZF配置或自行购置的村卫生室医疗器械,一律由乡镇卫生院实行固定资产登记,纳入规范管理。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ZF配置的国有资产。 2、健全财务制度。村卫生室所有收支定期分类造册,纳入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乡镇卫生院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指导村卫生室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定期稽查,健全财务监管机制。 3、规范服务收费。村卫生室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医改政策,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价格,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做到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 4、合理分配资金。乡镇卫生院将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收入统一核算,作为村卫生室事业收入,从事业收入中剔除日常性经费支出(包括水、电费、医疗耗材、办公耗材等),提取5%作为村卫生室发展资金,剩余部分根据绩效考核,用于村卫生室人员工资和绩效补助。 5、保障工资待遇。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补助的薪酬发放办法,村卫生室所聘乡村医生月基本工资暂定为1000元,由乡镇卫生院从村卫生室事业支出中列支,按月发放,绩效补助按绩效考核结果季度发放。乡镇卫生院派驻人员基本工资由财政拨款,乡镇卫生院足额核发,绩效增资30%部分按绩效考核结果季度发放,从村卫生室事业支出中列支。 (六)统一绩效考核 乡镇卫生院按照《蓝田县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考核方案》(蓝卫发〔2013〕25号)、《蓝田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蓝卫发〔2012〕97号)、《蓝田县村卫生室服务绩效综合考核评价方案》(蓝卫发〔2013〕26号)和《2014年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反向考核办法》(蓝卫发〔2014〕37号),对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新农合运行等各项工作进行月督导、季考核,对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按分工实行服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用于发放绩效补助,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可予以解聘。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利于巩固农村卫生三级网络,有利于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正确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实际,积极行动,创建在地区具有示范意义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示范点。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周德恩担任,成员为办公室、医政科、卫监科、疾控科、财务项目科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卫监科,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各镇卫生院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2、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各镇卫生院要以落实村级卫生服务公益性为基本原则,以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本辖区村卫生室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综合分析,大胆探索改革村卫生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试点镇卫生院要制定具体的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积极组织启动运行,并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逐步推开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创造经验。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发布于 2014-04-14 16:42:56 IP 属地·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治小儿顽咳效方 3012评论
皮肤病图片大全(1000张之多) 2829评论
医生营生绝活---简方疗便秘 2647评论
新农合受益方排名 2604评论
小儿感冒咳嗽输液特棒的方子(我的临床经验常用方) 2379评论
2011年,新的一年,基层医生网每日红包继续!!! 2368评论
灌肠治愈儿童咳嗽的处方。 1704评论
孕妇牙疼怎么办? 1703评论
看看我治疗的小儿咳嗽处方. 1564评论
搽痔疮肿痛简效方 155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