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办发〔2014〕24号
关注者
0
被浏览
12017

 (二十一)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合格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研究制订提高偏远、艰苦以及少数民族等特殊地区执业乡村医生待遇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适时组织对乡村医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工作者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民健康素养中的积极作用。(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发布于 2014-05-29 11:47:30 IP 属地·中国|湖南省|衡阳市

9条评论
分享
收藏
欢迎参与评论
9条评论
这是真的么?但好像还缺占具体的东西哈
  • 2014-05-29 20:10:35 · IP属地·中国|四川省|遂宁市
    回复 0点赞
听起耳朵都长茧子??????????????
  • 2014-05-30 21:33:58 · IP属地·中国|重庆|重庆市
    回复 0点赞
上级的政策是好的下边就是不执行
  • 2014-06-04 21:11:24 · IP属地·中国|河北省|衡水市
    回复 0点赞
具体些,原则上是40%,执行下来到村医手里又有多少呢
  • 2014-06-13 08:51:41 · IP属地·中国|甘肃省|定西市
    回复 0点赞
实际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由乡村医生完成,经费严格按40%计算,年底考核,次年拨付。。。
  • 2014-06-14 18:51:24 · IP属地·中国|江西省|赣州市
    回复 0点赞
支持一下哈
  • 2014-06-16 11:39:36 · IP属地·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回复 0点赞
是医改还是改医呢
  • 2014-06-28 17:05:15 · IP属地·中国|辽宁省|朝阳市
    回复 0点赞
说是40%的工作交给村医去干,实际上我们最起码干的有80%,卫生院只是做了一些管理和分配。以目前的形式看,村医还不知道何时才有出头之日!
  • 2014-08-25 19:00:31 · IP属地·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回复 0点赞
纸上谈兵,都是空文,实质性的政策才是政策。
  • 2014-10-18 15:04:19 · IP属地·中国|山东省|潍坊市
    回复 0点赞
点击查看全部评论 >
关于作者
文章
评论
关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