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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甘肃要给乡村医生评职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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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方剑平 郭海霞)甘肃省人社厅、卫生计生委日前制定《甘肃省乡村医生职称评定办法(试行)》,规定从2015年起启动乡村医生职称评定工作。乡村医生职称确定为助理级乡村医师、主治乡村医师、副主任乡村医师和主任乡村医师4个等级,统称为乡村医师。

  《办法》明确,在甘肃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可参加乡村医生职称评定。职称仅限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内使用,获得乡村医师资格的人员不能申请转评全省有效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办法》提出,乡村医生职称评定条件,以工作业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服务农村居民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文化水平和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资历,不受岗位、年龄、学历、论文、外语等限制。所评定的职称不与工资待遇挂钩。首次开展乡村医生职称评定时,申报人员职称评定等级不受任职年限等限制,条件够哪一级直接评定哪一级。

  《办法》规定,乡村医师职称评定委员会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分别设置。省级评委会负责全省副主任、主任乡村医师的评定,市(州)评委会负责辖区内主治乡村医师的评定,县(市、区)评委会负责辖区内助理级乡村医师的评定。

  乡村医生职称评审需由本人向本区域的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填写《乡村医师职称评定表》和《乡村医师职称评定情况简表》,并附能反映本人执业资格、学历、水平、业绩的有关证件和材料。材料经县(区、市)卫生计生、人社部门审核后,再提交相应的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取得资格人员分别经所在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统一填表登记,并经同级人社部门登记后,到省职改办办理相应的乡村医师职称任职资格证书。

关于乡村医生职称评定结果的应用,《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取得乡村医师职称的人员,应逐人建立登记卡和技术档案,并列入卫生人才库。对在艰苦、边远、民族地区乡村医疗机构工作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乡村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优先选拔到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来源:村医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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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5-01-04 11:19:55 IP 属地·中国|江西省|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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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27 18:25:14 · IP属地·中国|湖南省|岳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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