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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j发表于 2015-10-18 14:26: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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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zj 于 2015-10-18 14: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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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少正规辅导机构和培训方面的专家名师不断提醒广大考生,对于全国性的考试一定要秉持诚信报考的基调,杜绝考试作弊可能引发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以为然,认为那么多人都在作弊,国家抓得过来吗?

这里小编特地咨询了我们的法律顾问,作为有着20多年律师经验的专业人士,他是这样回复小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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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对于诸如高考、国考、司法考试、执业医师、执业药师等全国性考试的作弊行为,主要是进行违纪处分和治安处罚,例如规定作弊者禁考,对组织作弊者进行治安处罚,刑法上打击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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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打击考试作弊者,主要是利用“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这一罪名进行打击,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由于高考、国考、司法考试、执业医师、执业药师等全国性考试试题及答案都属于国家秘密。因此,利用这一罪名对那些非法获取试题的人能进行相应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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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仅仅依照“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这一罪名还难以有效遏制考试作弊。有些居中介绍买卖试题的人无法打击,有些帮助考生做试题答案的人无法打击,有些利用各种设备传送答案的人无法打击,而那些进行替考和让他人帮助自己考试的考生更无法打击。

今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针对上述问题严密了法网,让考试作弊无从逃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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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原有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外,新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罪”,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不管是否非法获取了试题和答案,只要存在组织考试作弊行为,就是犯罪。不仅如此,法律还规定,“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都构成犯罪。

律师还让我们转告考生,“枪手”和让他人替考的考生也同样构成犯罪。法律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就是说,替考和让他人替考都是犯罪,而在以往他们最多只是受到停考或者禁考的处罚。所以,“枪手”与考生要注意了,千万别再作弊了,否则以后不但不能考试而且也断绝了进入医生队伍的可能,因为一旦被抓现行,就会留下犯罪记录,一旦有了犯罪记录很多国家单位、机关是不可能再录用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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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在此这提醒那些蠢蠢欲动企图从考试作弊中获利的人和那些希望找枪手来作弊还有那些希望给人替考赚点零花钱的法盲,你们可千万要谨慎行事,别一不小心蹲入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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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要提醒我们的执法者要适应刑法的修改,加大打击力度,各种全国性的考试更加纯洁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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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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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发表于 2015-10-18 14:37:06 | 只看该作者
早应该这样做了,亡羊补牢未必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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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谊
3
真谊发表于 2015-10-18 20:04:0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好,起码来说对于那些做好准备的考生们公平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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