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
红牛发表于 2016-6-8 22: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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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村医赔18万冤枉?更应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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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7 刘立红村医之家8 F' D4 d- V; l) x1 a+ v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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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天,网络上都在讨论安徽省无为县一位村医因为救治一名患者,结果被赔偿18万的案例。其实数天前我就在一些QQ群里看到相关议论,通过网络连接在无为县当地一个网站上看到了这这件事报道。现在通过咱们《村医之家》和《中国社区医师》的微信进一步传播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也引起了更多人的讨论。意见自然并不是一样的,有的觉得冤枉,认为当事医生在救死扶伤。有的人觉得不冤枉,认为不该治疗,用药不当。
6 j* r0 ~0 f v" C& I( g. m 今天我也就我一个与当事医生处于同样地位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假如是我怎么做?
( m0 R# {- `9 q7 u/ H其实现在不是讨论治疗方案是否得法的时候了。从文章报道看,该患者已经在别处治疗数天未缓解,来这里叫这位医生陪同去上医院检查。这一点其实于情于理都不合的,为什么患者在别处治疗了却叫这位医生陪同去检查呢?假如是家庭签约医生可能有这个规定,但是如果是签约医生该患者也不会先到别的地方治疗,按常理这个患者有家属陪同检查的也该是她的家人,是孤寡老人的话也应该由村委会,怎么偏偏找这位村医呢?所以这一点其实值得考虑的。如果是我,对这种患者是不可能接诊的,也没必要找借口说迎接上面领带没时间陪同检查。该拒绝的就直接了当拒绝,不必要拖泥带水。1 I$ |/ _3 n& g7 ^, r; s' T
文中说患者因为在诊所上了一次卫生间就突然加重,该医生说一开始也不想治疗,后来听在场的患者说抢救一下就给用了药。其实这就是一个医生处置不当问题,很明显该患者病情相当严重,在基层没有设备的情况下盲目用药容易出问题,尤其是不了解患者先前的用药史更容易有危险。
: e" H& P( D5 k, x) c 因为在当今的环境和法律下,该医生一旦治疗了就要承担责任,不管你用药是否错误。现在类似报道很多,不少基层医生因为一开始接诊严重患者,虽然后来转诊去了大医院没有治好,结果被患者告上法庭也被判承担责任。现在这个患者既然如此严重该医生为什么还要插手呢?这岂不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吗?如果是我,最多给患者吸氧,同时拨打急救电话才是稳妥的措施。这并不是拒诊,因为你不具备治疗条件,必须转诊。何况法律已经明文规定医疗条件不具备的就要及时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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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多次在咱们《中国社区医师》杂志上发文强调基层医生需要不断学习提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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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我们基层医生虽然身处基层,但是接触严重病号的几率也是非常多,因为老百姓病了首先会找认识的医生看病。假如一个基层医生没有一定的基本功,不会正确判断疾病的严重性和预后而盲目的接诊肯定会给自己带来后患。其实不只是哮喘,现在日益增多的冠心病心绞痛在基层也是比比皆是,不少患者来了可能首先是反应腹痛、牙痛等等,假如医生不做进一步检查,而是只听患者说哪里痛就当哪个病的治疗,肯定会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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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去年一个傍晚,一个中年妇女来我门诊,首先就说自己是胃痛,而且强调自己有胃病史,以往胃痛发作只要服用雷尼替丁很快就能缓解,今天都服了两次了还是没有缓解,于是想叫我给输液治疗。其实对这种患者以往服药有效,而现在无效的疾病变更应该引起警惕。我当即给患者听诊,发现心音低钝和心律不齐。于是叫患者去医院检查,患者开始还觉得不要紧,输液就行了,后来我告知严重性才在家人陪同下去了人民医院,结果一检查是以腹痛为表现的心肌缺血,在医院住院治疗一周才出院。后来还专门来说幸亏那晚我叫她去医院了。试想假如我只是听患者说胃痛就胃病治疗,恐怕会带来不小的麻烦。

, k" E6 m) j; A8 V4 W+ S4 j 总之,针对这起事故,我们基层医生不能只是停留在赔偿是不是冤枉的层面上,这个案件更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在当今严峻的现实条件下,我们该如何去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更好的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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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立红(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大河村卫生室
4 O: J4 c. Q/ M9 J9 j, d本文为《中国社区医师》原创作品% b2 Z" i) l, g' @3 J
来自群组: 安徽基层医生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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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二
何二发表于 2016-6-9 1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祥细介绍该案件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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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doc
Airdoc发表于 2016-6-9 13: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二 发表于 2016-6-9 10:55! W% d. K$ B' O0 d6 f! ~, P
请祥细介绍该案件的来龙去脉。
+ z2 D% D8 k! F0 l2 {0 @7 ]. M
最早的原贴如下:
6 O. a' b x7 b" J6 ^+ p# ?: G: \0 m4 c( I& o( Z
危重症患者在无明确诊断情况下村医同行应及时转诊,接诊施治须慎重再慎重。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大多数村医只能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主管部门维稳压力之下无原则的赔钱了事是常态。村医应该购买医责险,一旦出现患者意外死亡,尽量走法律程序以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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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7 ], l g/ P1 `( @# o9 J2016年5月24日.7:50左右,我室接诊一位支气哮喘病人,女.43岁.自述呼吸困难伴胸闷头痛二十多年,吃了多天平喘药并在泥汊镇三溪卫生室挂几天水无效,要求我陪同到县医院检查,我说今天上面领导对我镇一体化管理督导检查没时间陪你。于是她动身准备走,说早上水喝多了要解小便,于是到我吴大村卫生室厕所解手,大约5分钟后病人在敲卫生室后门,于是我开了后门发现患者面色苍白、口唇紫绀、呼吸急促、不能说话。我赶紧扶她到我室输液室椅子上,给予吸氧5-6分钟,病人症状越来越严重(呼吸急促、全身紫绀、手足痉挛、PE:两肺布满哮鸣音,房颤、心音低)初步诊.1哮喘持继状态。2严重低氧血症.3:呼呼衰竭.治疗原则:吸氧、解痉平喘、激素。 [4 C" G* [' Q+ S7 `

, X, H* b8 P" ]# d. f- p 笫一瓶处方药如下: 0.9%NS50ml十DXM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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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瓶5%糖盐250ml,氨茶硷,加地米10mg。
6 z D+ g2 C; L5 q: N9 ?) S/ @6 p8 S$ ~
  当第二瓶输到一半时,病人面色苍白,呼吸停止,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同时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mg,并在120的共同抢救下,无效死亡。此后,死方把尸体存放在村卫生室36小时左右并设灵樘奏死亡音乐,要求赔偿70万元,不给钱就把死者抬到医生家。后经卫生局和镇医院,死者代表及镇村干部在村会议室讨论如何解决时,我被死方家人及亲属软禁长达24小时的情况下,达成赔偿18万元的协议,且一次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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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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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卫生室许可证的法人代表是镇医院院长,我只是村室负责人,在无责任事故的情况下,赔偿18万元,应该由谁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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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L# `; g( @# |  2 村卫生室人员每年不就3-4万,18万元巨款由自己付给死者,我们无奈,借高利贷赔款,我们冤啊。药是镇医院统配的,处方无过错,乡村医生不是神,每个医生都可能遇到这样的无责任突发事故,这是很自然的,这让村医全部负责这能合理吗?, U; `1 j8 [, q/ }- b5 q

1 G1 |. g+ m) E! J5 G  3 村卫生室是卫生事业的网底,卫生室的运行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利益和身体健康,乡村医生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国家重视,然而我们没有人尊重和重视,出了事故还让我们自己来扛,乡村医生的公理何在,我们同是在为人民服务,为什么我们的处境不被社会同情,原因何在?
) S: Z: w! `- w2 C$ W
' K9 r, ^! |/ g2 u$ d( _9 e8 W  姚沟镇吴大村卫生室吴彬( \ P( V1 c2 @/ d: z: N; z$ e
6 X* b7 l4 t# b5 `' [9 E)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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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h780212
zyh780212发表于 2016-6-9 16: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案件怎么回事?$ B0 h8 U( N# p$ W&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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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dun120
niudun120发表于 2016-6-11 19: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逼人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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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二
何二发表于 2016-6-12 10: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严重的病在抢救时应该找个见证人在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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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大挪移
乾坤大挪移发表于 2016-6-12 12: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患者应转诊,即使陪同转诊也得有家属同行,否则你给他交费,陪护吗?????总之一句话:行医有风险,做事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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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樱
小樱发表于 2016-6-12 14: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履薄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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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动
动动发表于 2016-6-13 11: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不错,这个病例你处置的很好。
1 Z& K1 ]1 f; g! ~但是,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如果刚刚因为家庭琐事烦心,或者半夜三更梦中醒来,或者刚刚看完几十个病人,哪你还能保证不出任何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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