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逍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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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逍逍发表于 2018-12-5 08:34: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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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河南省于2015年8月启动“369人才工程”,即通过引进、培养、培训3种途径,用6年时间,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等9项行动计划,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短缺困境。通过政策支持和加强监管等方式,解决编制“痼疾”,真正为基层留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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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蛋糕”灵活分配

配套政策跟进


自2016年起,河南省的特招计划和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就由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自行组织,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省教育招生部门在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时,采取按考生户籍以省辖市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的办法,原则上面向定岗单位本县农村生源招生。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在院校所在同批次面向全省农村学生补征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


各级卫生计生、编制、人社等部门互相配合,及时按要求报送计划,签订协议,共同做好招聘工作。用人单位有空编的,优先解决免费医学生和特招毕业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免费医学生、特招计划中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免费医学生和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由定向单位给予保证,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基层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由原单位保证同等岗位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基层骨干医师培训期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派出单位予以保证。经费补助待遇和相关优惠政策保证了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免费医学生和帮扶队员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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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诚信档案

确保编制不被“浪费”



为了确保编制不被“浪费”,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建立了全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诚信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凡是免费医学生、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和规培对象,未完成培养(培训)的、未到签约或用人单位报到的、服务期未满擅自离岗等情况均视为违约,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单位违约的纳入医疗机构信用记录。


如果发生人员违约,各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协议约定,限制违约人员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招收,并由签约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约定追回相关补助费用和违约金,用于当地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工作。


对擅自解除约定,未按规定为特招毕业生、免费医学生、特岗全科医生落实工作岗位、待遇或编制的,擅自聘用违约人员或为违约人员办理执业注册的,不负责任造成档案流失的,以及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考试中违规录取免费医学生的,将全省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和培训基地取消相应资格。(村医导刊   作者: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徐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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