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一则《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八届三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答复的函》,引起了小院的注意。 原因无他,这是官方又一次正面答复“村医入编”,又一次将村医入编的美梦击碎! 据答复函显示: 根据《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川编〔2010〕15号)文件要求,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量和密度、服务区域范围、地形地貌特征、交通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按农业户籍人口1.0~1.5‰名的标准核定总量,村卫生室不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畴。 因此,体制机制及社会经济等原因,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待遇等无法满足全体村医心理预期,需要国家级层面进行顶层设计,随着社会进步将逐步完善。您们的建议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完善。 总体来说过,此答复透露出两层含义: 第一,村卫生室不在事业编制管理范畴。 也就是说,按省政府文件,村医是不属于编制范畴内的。“编制”这个东西,地方政策给你是情分,不给你是本分,如果想要给全省村医是不可能的。 第二,村医入编,除非国家层面发布村医入编文件 换句话说,如果政策顶层设计人员没有此意向,村医入编就是妄谈。如今村医能做的,就边熬边等,等体制机制跟得上,等经济条件跟得上。 实际上,这并不是首次官方回应村医入编。 早在去年9月,国家卫健委在答一封村医相关的提案函时,就明确提及: 从全国情况看,在当前从严控制事业编制的背景下,将村卫生室人员全部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条件尚不具备。 由此可见,就目前来说,国家是没有意向将村医纳入编制的。如今市县大医院已全面取消编制管理,基本处于“一编难求”的局面,在此情况下,乡镇卫生院的编制,就显得尤为有吸引力。 在大医院少编的情形下,乡镇卫生院的编制,就凸显的“过剩”了。 (广东省基层卫生院空编数据) 目前基层留不住人,缺少新鲜血液,已经是业内普遍共识。因此为吸纳人才沉入基层,编制就是最好的“诱饵”。 近日,国家卫健委确定了500个县级医共体试点,在通知中明确指示,乡镇卫生院的“空编”由牵头医院统筹管理。这就意味着,二三级医院的人才,下基层服务满一定年限,仍旧可以获取编制。 这种新型取编方式,一方面解决了乡镇卫生院的空编、无人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解决的大医院人才编制紧缺问题,总的来说是个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局面。 而村医就逐渐沦为了其中的炮灰—— 编制是新人才的,没有多余的编制分给他们! 其实,对于编制,对于服务年龄偏大的老村医来说,已经看开很多了。如今我们唯一渴求的,就是能给我们一个好的待遇,一份养老保障! 还望国家不要抛弃我们,满足我们这个卑微又无限期盼的愿望!! (基层院长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