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sohu
 页 | 末页
1
yuansohu发表于 2019-7-23 08:40:06 | 只看该作者

您的操作需要先登录才能继续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乡镇卫生院村医生共同服务于农村居民健康,二者价值取向一致,目标一致,总体和谐。但不可否认两者也有一些小矛盾。


我们先来看看乡村医生这些常见的抱怨:


“我干我的卫生室,他干他的卫生院,凭什么卫生院管着我?”


“一会叫我们填这个表,一会叫我们报这个表,成天没完没了!”

“国家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每人每年拨付60元,不少于40%分配给村医,我辖区1000口人,怎


么全年给我的公共卫生经费不到2.4万元?凭什么扣我的钱?”


“我辛辛苦苦挣的医疗收入,为什么不全归我?乡镇卫生院为什么扣留我一部分?”


“上次检查我药房里有一盒失效的药,什么大不了的事,卫生院竟然要罚我的钱!”


“我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也不是什么大事,卫生院忒狠了居然要处罚我,现在的事事就是多,以前从来没有这些事的!”


乡村医生的这些抱怨是不是很常见呢?我们先来捋一捋这些抱怨,说说卫生院为什么要这么做。


卫生院为什么要管乡村医生?


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卫生院基本职能就是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承担对辖区卫生室及医保资金的管理。


具体地说是,卫生院要对辖区列入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


因此,卫生院有权利、有义务对辖区卫生室进行管理,不管理或管理不到位都属于卫生院失职。其实,现实中三百六十行,哪一行没有监管的呢?所有的自由都是相对的,都是受约束的,乡村医生们要正确认识卫生院的管理。


至于公共卫生经费要求不少于40%发放给乡村医生,是指总量不少于40%发放给辖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具体到卫生室、乡村医生,获得多少公共卫生补助,要看公共卫生考核成绩,成绩好的可能要高于40%,成绩差的可能要少于40%,但卫生院对辖区全体乡村医生发放的公共卫生经费总量不少于40%就合乎国家有关规定了。


所以,乡村医生要想获得更多的公共卫生经费,就得下力气在公共卫生上干好、干规范,并不是轻轻松松就能获得公共卫生经费的足额拨付的。


乡村医生的医疗收入为什么不全部返还?为什么卫生院要提取一少部分呢?


一般来说,卫生院提取的这一少部分医疗收入主要用于村医养老金、医疗纠纷责任保险金、卫生室网络维护及通信费等办公经费等支付。


这一方面,各地具体做法不一样,可能有少许差别。但在目前国家财政支持不到位的情况下,卫生院只能如此。


至于卫生室药房里有失效药品、卫生室医疗垃圾处置不规范等等这些问题看似是不起眼的“小事”,但实际上一旦被药监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查到,就不是三五百元罚款的事,可能要上万元的处罚。而卫生院平时加强监管是抓小、抓早,可防止有大的不良事件发生,这些需要乡村医生的理解。


这样一分析,乡村医生们是不是理解了卫生院的做法?


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如何才能关系融洽


当然卫生院也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例如可能有些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出现以罚代管的情况,甚至部分工作人员有刁难乡村医生的情况,这需要卫生院加强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卫生院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弯下身子服务乡村医生,要做乡村医生的贴身人、知己人。


卫生院对卫生室的考核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奖一分有理有据,罚一分合法合规”。平时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的技术水平、服务意识、服务理念以适应新要求,加强与乡村医生的沟通和座谈,让乡村医生及时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动向和工作重点,理解卫生院的做法。


卫生院也要多了解乡村医生的困难,能帮乡村医生解决的,要帮乡村医生解决,解决不了的,卫生院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有些卫生院的领导可能是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更有资格、更有义务向党政部门反应乡村医生的合理诉求。

矛盾无时不有,无处不有,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的小矛盾、小误会都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都是能够看得开的小误会,只要双方都正视问题,换位思考,正确监管和正确认识监管,都积极改进自身的不足之处。我们相信,两者的关系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融洽。


(村医之家  徐以成)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