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文:同村医签订合同,不允许随意调动工作! 近日,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政府发布《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据悉,先前县政协委员就乡村医生目前人员严重不足,人员流动快,聘任难,待遇低,诊疗水平差等问题,提出建议: 1、签订村医就职合同。村医就职后要签订合同,不允许随意调动工作。 2、提高村医待遇。 3、增加村卫生部门设备投入,定期对村医进行技术培训,以便村医更好发挥水平。 而针对提议,县政府作出如下回应: 村医未经卫健局批准 不得异地开展执业活动 针对村医流动快,聘用难等问题,卫健局进一步明确村医工作职责,实现了全县村卫生室全覆盖,并加大对村医的全面管理: 1、各乡镇卫生院均同村卫生室签订了乡村联办一体化合同,使他们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执业范围。 2、村医未经卫健局批准,不得异地开展执业活动。 也就是说,村医在签订合同之后,想要流动转岗,首先要经过当地卫健局允许,而不像以往一般自由了。 确保村医公共卫生经费不被挤占 在提升村医待遇方面,县政府除了明确公卫、基药、诊疗费补助之外,另外答复: 卫健局已经向县政府提出建议,提高乡镇卫生院工资水平,通过采取绩效考核的办法,确保村医公共卫生经费不被乡镇卫生院挤占。 也就是说,为了确保村医的公卫经费不被卫生院占用,下一步,乡镇卫生院的工资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 已责成医政科 为村医办理医疗责任险 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村卫生室,由于设备条件差,医疗能力有限,而相应要承担的医疗风险要高上很多。 而长期以来,村卫生室一旦出事,就由村医本人担全责,其承担的压力不可谓不小。对此,针对县政协委员提出的“为村医购买医疗责任险”这一提议,县政府回应: 卫健局已经责成医政科协调保险公司为村医办理医疗责任险,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 目前我国基层普遍存在人员严重不足,人员流动快,若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要从待遇、养老及身份三个方面三管齐下! (基层院长之家 姜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