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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海省卫健委消息,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黑诊所”等非法行医集中整治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为期2个月的“黑诊所”等非法行医集中整治工作。
集中整治工作自12月初开始,分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进行,重点包括三方面:1、以农牧区、“城中村”、开发区、居民小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黑诊所”; 2、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3、以城市美容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场所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4、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等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1、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是严肃查处“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1、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以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通知》强调,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和医疗、计生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同级卫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医疗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
年底检查频繁,基层医疗机构、诊所等要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早处理!(乡村白大褂整理自青海省卫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