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逍逍
李逍逍发表于 2019-12-18 16: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操作需要先登录才能继续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省政府表态,从今年起,将陆续解决村医生养老问题!


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消息,12月10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乡镇卫生院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据悉,截至目前为止,河北省共有14801个村卫生室纳入了乡村一体化管理,15567名乡村医生已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解决了养老问题。

会上,相关负责人承诺,保障村医老有所养,下一步将按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省全面推开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

微信图片_20191215205034.jpg



纳入一体化后,村医养老实现“统一”



在村卫生室被纳入乡村一体化后,乡村医生管理将如何执行,身份将如何转变,权益将如何保障?


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主任介绍,完成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重点是抓好 “一个突破、三个保障、六个统一”。



01

“一个突破”

实行村医乡聘村用制度,乡镇卫生院与符合条件的村医签订聘用合同,并可对本乡镇范围内村医进行调配。



02

“三个保障”


1、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和一般诊疗费,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2、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为村医缴纳社会保险,保障村医老有所养


3、给予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保障村卫生室良好运行。



03

“六个统一”

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内设科室进行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


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准入退出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管理,实现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资源高度融合。


从河北省目前试点的乡村一体化“六统一”标准可明确一点,被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其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是统一解决的。

而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主任梁占凯在会上表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提升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释放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活力,在全省全面推开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


这也意味着,在全省乡村一体化政策铺开后,政府将解决所有公立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以确保村医老有所养。

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将村医待遇政策落到实处


目前,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两方面。一是身份难解决,村医养老无保障,二是相关待遇政策难以落实,村医收入普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为进一步巩固村医队伍的稳定性,今年下半年,国家卫健委多次出招解决村医待遇落地问题。


7月23日下午,国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贺胜出席会议并要求,各地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行动,落实村医待遇。


10月中下旬,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要重点督查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情况。


从国家督查导向可知,当下村医待遇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确实不容可观。在此次会议上,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针对一体化推进落地,村医相关待遇政策落实情况作出说明:


01

五部门出台政策,聚焦村医养老


为确保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医保局聚焦村医养老保障、收入补偿及村卫生室运行保障等核心领域和重点环节,出台相关政策,为全省推进乡村一体化建设提供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02

三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村医待遇相关政策落地


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相关政策的通知》,打造一条村医待遇保障通道,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村医合理收入,完善村医养老政策,健全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机制,推动村医相关待遇政策落到实处。



医改十年至今,村医养老问题、收入保障多次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呼吁强调,然而至今村医待遇相关政策的落地,仍局限于地方。在村医队伍摇摇欲坠之际,解决整个群体的收入、养老是稳固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

而彻底的解决,务必需要一个可执行必落地的国家层面的文件纲领,而不是大方向上的所谓“导向”、“鼓励”。(乡村白大褂整理自河北卫健委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