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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508831769发表于 2020-4-10 08:44: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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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气转暖,面部过敏和口罩皮炎现象逐渐增多。最近,很多顾客都到药店找“医用冷敷贴”面膜,希望缓解面部不适。


其实,把医用冷敷贴叫作面膜,是不对的。2020年1月,国家药监局就发文《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纠正了这一提法。因为,医用冷敷贴并非化妆品,而是一种医疗器械,更重要的是医用冷敷贴可不仅仅是面膜这么简单。


在国家药监局官网,能够查询到的“医用冷敷贴”有2517种,还不包括其中的各种型号及进口品种。翻开明细,医用冷敷贴的种类繁多,什么颈肩腰腿型、镇痛型、护眼型、晕车型,甚至小儿腹泻型、止咳型……真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医用冷敷贴早已遍地开花,为什么并不为大众熟知呢?那是因为包罗万象的,也能暗藏乾坤。


下面,让我们来扒一扒医用冷敷贴不为人知的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医用冷敷贴?

假如你到药店买到了下面三种贴膏,你大概率会以为,这是三种治疗作用不同的产品。可是,我要告诉你,这只是你的错觉,它们的真实姓名都叫“医用冷敷贴”。


当然,商家可不希望你知道这个事实,所以,你不用放大镜,几乎难以发现端倪。而那些商品名、易被误解的作用部位,却被用大字放在突出位置,喧宾夺主。这就是为什么医用冷敷贴早就火遍市场,而你却相见不相识的原因。


而那些止咳型、腰腿型、晕车型,只是它的特征词,并不表明只针对某种疾病起效,换句话说,它只是适合贴敷在某个部位。比如,把医用冷敷贴做成类似面膜的样子,贴于面部。当然,做成方的,贴在颈椎、腰椎等处亦无不可,而冷敷贴的原理和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


二、医用冷敷贴到底治不治病?

既然这些医用冷敷贴本质上属于一种东西,那你肯定关心药店有没有骗你,它到底治不治病?


怎么说呢,这些医用冷敷贴都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政策规定不能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作用的成分,只能用于物理退热和冷敷理疗。简单点说,医用冷敷贴和药物没有半毛钱关系,只是一种辅助的物理治疗手段。


那辅助治疗算不算一种治疗?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说法,医疗器械虽与药物的治疗方式不同,目的却是治疗或缓解。也就是说,辅助治疗也是一种治疗。


这好比是发烧,吃药能退热,擦酒精也能退热,治疗手段不同。那么,这些医用冷敷贴,治疗程度和效果是否和药物相当,能否代替药物使用?那我没法回答了,因为《条例》没有说明,我们也无从知晓。你到药店,往往会被推荐成:内服+外用,见效更快。所以,我也只能呵呵了。      


当然,这个锅不能只由医用冷敷贴来背,其余的械字号贴膏象远红外贴、磁疗巴布贴、热敷贴等也存在相同的问题。


三、为什么这些产品如此任性?

我们知道,几乎所有的商家都会削尖脑袋追求利益最大化,那他们的任性妄为不会受到主管部门的监管么?我的答案是:管,但又没法管,因为法无禁止。


以标签为例,《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产品名称必须清晰标明在显著位置。至于,什么叫“清晰“,“显著位置”又在哪里,具体多大字号,通用名、商品名、特征词,应该如何标识,统统都没有说明,更别提“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之类的警示用语了。旧版《规定》曾经有过相关条款,但因为已经废止,早就弃之不用了。


如果这些你不能理解,那我们来看下药品的规定,就能知道差距在哪里了。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除规定通用名称必须显著标示外,还要求标签中通用名称,横版位置必须在上1/3,竖版位置必须在右1/3。商品名的字体不得大于通用名称的1/2,注册商标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称的1/4。


所以,在政策不明的情况下,bug就出现了。很多企业就是抓住这一政策漏洞,狂打“擦边球”,利用包装和字号,误导消费者相信,医用冷敷贴拥有不同的治疗作用,并且可以同药物一样治疗疾病。同理,磁疗贴、热敷贴、远红外贴也是如此。清本溯源,这样的漏洞早就应该堵上了。


在监管领域,医疗器械和药品、保健食品的严格相比,相去甚远,甚至都不能与化妆品的管理相提并论,尤其是一类医疗器械,因为采取市级备案,在市场上几乎是“任我行”。所以,当务之急,要尽早完善法规,加强管理。


医疗冷敷贴只是一类医疗器械市场的一个小小的缩影,一类医疗器械虽然采取备案制,但放开不等于不管,法规层面更应该加以规划和引导,使监管做到有法可依,真正让放服管有效结合,让医疗器械市场走向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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