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一则消息:《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于近日印发,6月1日起,全市政府办村卫生室将全面启动“乡聘村用”模式! (来源: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乡村医生的收入普遍被定义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补助收入。 据南宁市公开消息,在政府办村卫生室推行“乡聘村用”模式后,村医的收入模式将迎来新一轮变革,即从“补助”转变为“工资”。 《意见》提出,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后,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以下方式构成: 基本工资:按当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补助标准核拨基本工资补助经费,作为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作为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增量: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收取的一般诊疗费以及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治疗收入,作为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增量。 转变身份,解决村医养老问题 这部分乡村医生,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购买医疗责任险,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政府办村卫生室 明确执业规范及管理模式 因入户随访、体检或承担巡回诊疗任务等工作原因不在岗的乡村医生,需在村卫生室醒目位置张贴随访、巡诊时间安排表和联系方式。 24小时服务 乡村医生需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随时为群众提供服务。 节假日外出请假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的乡村医生(离开本乡镇或街道范围),需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请假,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值班人员负责乡村医生外出期间的服务工作。 另外,村医出现以下情形将被“强制退出”,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各项财政补助和服务补助政策待遇: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其他情形。 2010年国家印发《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乡村一体化”模式推进至今已有十年。 (基层院长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