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777zq
 页 | 末页
1
777777zq发表于 2020-9-22 10:32:07 | 只看该作者

您的操作需要先登录才能继续哦!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最近,义乌市后宅街道多家医疗机构因为一把锁未上锁,而受到了卫生执法部门给与的行政处罚。


门里藏了啥宝贝?

吃瓜群众


啥门没锁还要受处罚?咱这强迫症赶紧回家看看该锁的地方锁了没。

呐,就是这个门!里面暂存了医疗废弃物。

卫生执法人员


吃瓜群众

我还以为啥宝贝,不就是些不要的垃圾嘛!

这些垃圾比宝贝还管的严!因为,由于医疗垃圾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一旦处理不当或者被不法分子获取,将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也可能成为疫病流行的源头!因此,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绝对不可以混放!


卫生执法人员



多家医疗机构医废暂存间的锁成了摆设


后宅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后宅街道多家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设备)未上锁的问题。这些医疗机构虽然为医疗废物贮存间张贴了警示标示,贮存间内的医疗废物也由签订合同的医疗废物公司上门收取并规范处置,但暂存时的一些防盗、防虫等措施仍不到位。明明都为医废暂存间或设备配置了锁,而这些医疗机构为了方便进出操作,锁往往成了摆设。

微信截图_20200908133423.png微信截图_20200908133452.png





什么是医疗垃圾?


医疗垃圾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在我们生活中,哪些属于医疗垃圾呢?如使用过的棉球、纱布、胶布、废水、一次性医疗器具、术后的废弃品、过期的药品等都属于医疗垃圾。

微信截图_20200908133518.png




未做好医废防护工作,处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等要求。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微信截图_20200908133542.png

发现多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设备)未上锁这一问题后,后宅分所执法人员开展了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设备)的专项检查工作。目前已检查10家医疗机构,对其中4家存在以上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处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义乌市卫生监督所也将加大对医废暂存间(设备)的检查力度,持续做好各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义乌市卫生监督所

  • 收藏 收藏
  • 转播转播
  • 分享
  •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