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o111
halo111发表于 2020-12-22 10: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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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药品说明书中,在【用法用量】一栏有“儿童用量酌减”字样,意思是提醒用药者或医师或药师,该药可用于儿童患者,但是剂量需酌情减少。


遗憾的是,如何减、减多少等没有明确的内容,等同于让用药者睁着眼睛装作瞎子摸鱼,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儿童用量酌减”为儿童用药带来安全隐患


笔者认为,在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一栏仅有“儿童用量酌减”字样现象,容易为儿童用药带来安全隐患。


举例说,以某药品说明书为例,其【成份】为桔梗、咖啡因、远志、冰片、苦杏仁、五倍子等。辅料为淀粉、苯甲酸。其【功能主治】为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引起的咳嗽多痰等。其【用法用量】为含服,一次1片,一日3-6次,儿童用量酌减。其【不良反应】为尚不明确。


虽然在其【注意事项】中有“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内容,但是该药归属于甲类非处方药,患者可以自行购买,凭说明书使用,同时,又有多少医师或药师明白“酌减”是减多少,不同年龄段儿童如何减。


更重要的是,由于多数民众医药常识不足,很容易将该药品“随意剂量”给儿童甚至婴幼儿服用,自然为儿童用药带来安全隐患。



毕竟,该药所含咖啡因、冰片、苦杏仁、五倍子等药品成份,对婴幼儿、年龄较小儿童等人群,容易引发意想不到的不良反应,应当慎用。


所以,从用药安全角度来说,药品说明书中仅有“儿童用量酌情”是不足的,甚至是存在风险的。


谁能为“儿童用量酌减”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比如,1岁以下、1岁、2岁、3岁......一直到18岁,不同的年龄该“酌减”多少,谁知道?这种模糊的概念增加了儿童用药安全风险。


   “儿童用量酌减”容易让药品背锅


在药品说明书中呈现“儿童用量酌减”情况,不仅为儿童用药安全带来隐患,还容易导致一些药品特别是中成药,莫名其妙背锅甚至背黑锅。


首先,多数中成药是复方制剂,所含成份相对较多。从现药理学角度来说,每一味中药饮片都含有多种化学成分,成份复杂并多元化,不良反应难免多一些。


这种情况下还在说明书中出现“儿童用量酌减”字样,购药者盲目给儿童特别是婴幼儿或平素疾病缠身的儿童使用,极容易引发严重不良反应,尤其是违背中医药理论乱用药行为,一旦发生不良反应情况,中成药行业难免会躺着中枪,背上不良反应增多的黑锅。


其次,临床用药复杂化,中成药极容易“有理也说不清”。如今,临床用药多元化、复杂化现象极为普遍,西药与中药(包括中成药)合用现象层出不穷,一旦使用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中成药容易首当其冲去“背锅”,因为一些中成药【不良反应】一栏仍是“尚不明确”字样,而实际上西药同样有比较多的不良反应。


不管是从安全用药角度还是从中成药行业发展角度来说,药品说明书中仅有“儿童用量酌减”是不妥的,应当引起重视。



   “儿童用量酌减”坑医生也坑家长


最近几年,受中成药临床使用量增加、中成药不良反应临床报告病例增多等影响,中成药说明书修订几乎年年有之。比如,多数中药注射制剂、含有毒性中药饮片成份中成药等,或前或后都经历了说明书修订。


然而,在经历了一波又一波的说明书修订过后,依然还有部分中成药在药品说明书中呈现“儿童用量酌减”样描述,这从另一个面折射出药品说明修订在“保护儿童”方面还不到位。


笔者曾经遇到过这样的病例,一些经验比较差的父母擅自将“儿童用量酌减”的药品随意给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服用,导致严重不良反应。


比如,一对年轻夫妻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与消咳颗粒混合给出生不到3个月的孩子服用,其中,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用量达到每次半包,消咳颗粒达到每次1/3包,仅服用一次就导致孩子汗出不止、啼哭不灵,甚至出现短暂的呼吸困难,幸亏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才得以转危为安。之后询问得知,患儿父母正是遵照消咳颗粒中的“儿童用量酌减”随意给患儿服用的。


药品说明书中呈现“儿童用量酌减”不仅坑了患儿以及家长,还坑了医生。医生面对“儿童用量酌减”品种,不仅要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还要翻阅不同的参考书,确定该药品各年龄段该用多少,毕竟在临床实践中,化学药物和中成药中的“儿童用量酌减”是有区别的,而各种剂型的药物含量又有一定的区别,临床医生若不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很容易不经意间为患儿过量用药,特别是婴幼儿。


    药品说明应当修订“儿童用量酌减”的描述


笔者认为,不管是化学药品还是中成药,都不该在药品说明书中出现“儿童用量酌减”样的描述,这极容易为儿童用药埋下安全隐患。


尤其是中成药,更应该避免这样的描述,因为其成份多元化、复杂化,出现不良反应在所难免,特别是不遵照中医药基本理论使用情况时有发生。


所以,从这些角度来说,中成药说明书修订应当彻底甩掉“儿童用量酌减”样的描述。


首先,药品说明书要明确告诉使用者,该药能否用于儿童患者,若不能用于儿童患者的,应当在其醒目位置提醒“儿童禁用”或“儿童忌用”。也就是说,药品说明书中只有“儿童禁用或忌用”或“儿童用法用量”字样,不应有“儿童用量酌减”字样。


其次,凡可以用于儿童的药品,说明书中应当呈现各年龄段的具体用法用量。这个对指导儿童安全用药很有帮助,比如,1个月龄、3个月龄、半岁、1岁、2岁......18岁,或出生至半岁、半岁至1岁、1岁至3岁、3岁至5岁.......15岁至18岁,各年龄段的用量,都该呈现在说明中,特别是中成药,还应该增加如何与西药运用的提醒等内容,让儿童用药安全从药品说明书做起。


最后,若条件具备,不管是现代医药还是中成药,都应当设立独立的儿童用药品种,比如,片剂尽量改为儿童常用的颗粒剂,便于使用者根据各年龄段用药,这样即为儿童用药上一把“安全锁”,也为中成药发展拆除一堵安全“障碍强”。


基层医界  前瞻胤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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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l0701
lrl0701发表于 2020-12-23 20: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这个问题,我稍稍说一下,不当之足互相探讨。

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药,一个是人

药是中成药,只要我认为在中成药里面,有一个纲领或让医生怎么用药到什么量,有四个字来总结:以知为度。

就是说,用药的量大还是量小,其原则是从小到大,不可先用大剂量的。从量小慢慢到量大,大到病人能感觉到为度。有时候病重药轻不行,所以药量慢慢从从小到大量,到以知为度。一般说明的用量,是成人的用量,儿童减半,婴幼儿三分之一或更小,总之以知为度。

其次是人,做为一个医生,总得有医学常识吧,能和一般病人或普通人一样吗,医生通过那么些年的学习,对每个病总得有个了解吧,如果楼主说的,那是不是还得分哪一天呢,只分一个月,两个月,半岁,一岁,一岁半,我觉得这还不够详细吧,不有每个孩子或人是不一样的,你十二岁一百斤,那个娃十二岁一百二十斤,是不是用药还不一样呢。

用药不是那样的,如果都安说明书上的用量走,那还要医生干什么,医生还要上那么多年学干什么,大家都看说明用药不就是了么。如三黄片,一日三次,一次四片,(说明书是这样写的,那医生是不是也这样用呢,我觉得如果有医生这样用,那就不对了,也许疗效不尽人意。医生要根据情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加减应用的。这些我觉得都是常识性的东西,让怎么写清楚呢。你该多用就多用,该少用就少用,要随机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说明只说明大部分情况人适用罢了。


核心思想:以知为度。

用药原则:量小慢慢加大。因人而异,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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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l0701
lrl0701发表于 2020-12-24 09: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以知为度,攻伐勿过,中病即止,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阴阳调合,气血通畅,身体健康。


我觉得这样更好一些,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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