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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sohu发表于 2021-3-17 09:25: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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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下发《关于赵某等3名医师过量开药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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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在落实《在全省深入开展欺诈骗保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中,通过大数据分析系统筛查和现场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3名医师存在过量开药的典型违法案件。


案件1:

河北省某公立医院医师赵某,一年内为133名患者开改善中枢神经损伤药物6725盒其中为19名患者超开1617盒。

根据《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20〕32号)规定,给予赵某暂停省医保处方权3个月,在年度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并全额追回违规费用。同时,责令涉事医院认真整改问题,完善内部制度。


案件2:

北省某公立医院医师丁某,2020年1-8月先后为患者王某开出抗癌辅助药物202盒,其中:超正常使用剂量开出108盒;一年内先后为患者吴某开提高免疫力药物260盒,超开114盒。

根据《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20〕32号)规定,给予丁某暂停省医保处方权3个月、年度考核扣10分的处罚,并全额追回违规费用。同时责令涉事医院认真整改问题,完善内部制度。


案件3:

河北省省直某门诊部医师李某,2020年1-10月先后为患者范某开出抗癌药物18盒,其中:超正常使用剂量开出7盒。

根据《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20〕32号)规定,对李某给予年度考核扣5分的处罚,并全额追回违规费用。同时责令涉事机构认真整改问题,完善内部制度。



医保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越来越大

近年来,医保监管的条例、办法越来越完善,在今年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在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在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存在超量开药的违法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从《通报》中可以看出,仅是对医师个人暂停医保处方权,而今年5月将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罚将更严格!

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务必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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