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卫健委通报了一则退出老村医被处罚的消息。 既然已经退出了,为何还会被卫健委处罚和通报呢?带着这样的疑惑,我们一起往下探究。 通报批评!退出村医被罚5万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卫健委发布一则通报:一名已退出的村医被罚款5万元,被没收药品,点名批评。 卫健委在通报中指出,周集镇村医孟某近日收治了一名体温38.3℃的腹泻患儿,擅自为其开展输液治疗。 并且,村医孟某也未书写门诊日志,无处方,未向周集镇中心卫生院、县卫健委报告。 最终,该村医被没收药品,罚款5万元,在全县通报批评! 被罚真相:老村医犯了两大错误 1、擅自接诊发热患者 相信看到通报内容后,大家都能察觉出问题所在。这位退出老村医竟然在疫情下擅自接诊了发热患者,在国家大力开展防疫检查的当下,这样的错误绝对是不允许的。 所以,通报中明确指出: 该名村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对该村医予以通报批评。 2、非法行医 接诊发热患者只是导致退出村医被通报批评,那5万元的罚款又从何而来呢? 通报中是这样描述的: 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疾病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执行没收药品一箱、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周集镇村医孟某是一名退出村医,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按规定,退出后是不能再开展诊疗活动的。 然而,孟某照旧接诊患者,故被判定为非法行医,罚款5万。 重申!乡村医生退出后 不能随便从事医疗活动 这里要特别划定出一类村医,就是和孟某一样仅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的村医。 不可否认,这些乡村医生从事医疗工作几十年,在当地具有一定声望,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乡村医生执业证”这个证书一旦走出村卫生室后就不具备法律效率,也就是说具有这个资格证的乡村医生只有在村卫生室工作才是合法的。 如果退出后无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还继续开展诊疗活动的,就是非法行医。 需要提醒的是,不少老村医因为经验丰富,深受当地村民信赖,所以即使是退出后,村民也会主动上门寻求治疗。 但这时村医自己一定要坚守住,不能因为好心给村民看病让自己承担巨大的风险。 (乡村白大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