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生半夏
基层医生半夏发表于 2021-9-6 10: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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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种疫苗不能开学返校?秋季开学是否会延期?开学后学生应如何防疫?官方回应了。


秋季学期开学在即,近期全国多地都在部署开学防疫工作。基层医生作为青少年新冠疫苗接种的主力军,下面这些须知可给家长朋友们看一看。


学生能否如期开学,主要看当地是不是中高风险区域及学校防疫情况。近日,教育部部署秋季开学工作,规定以下情况,学生不能返校或暂缓开学:


中高风险地区学校,暂缓开学;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暂缓返校;


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


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刘培俊表示,当前形势下,青少年学生安全有效接种疫苗十分必要。


近期,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连发通知,系统地部署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把符合条件学生的疫苗接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针对高校人群,要求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针对中小学人群,要求应接尽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但是,不接种疫苗不能返校这一做法不能作为开学强制性条件。新冠疫苗属于二类疫苗,是公民自愿接种的,不合理的限制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12-17岁人群

接种禁忌和防疫注意事项,速看


12-17岁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在建立群体免疫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再次呼吁,若孩子无禁忌症,请家长积极配合辖区接种医生工作,尽快完成孩子的疫苗接种。


这些情况可以接种: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2.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3.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4.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5.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6.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7.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8.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9.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0.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1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12.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13.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14.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15.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16.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7.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18.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19.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20.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21.月经期,可以接种。




这些情况不可以接种: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等),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不可接种。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可接种。


3.任何原因(如感冒、胃肠道感染、腹腔感染、局部炎症、风湿免疫性疾病等)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者;感染性疾病急性期及其他疾病不稳定期(如急性呼吸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等)患者;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不可接种。


4.神经系统疾病:急性脑病(脑炎、脑梗塞、脑出血等);癫痫未控制者(近6月内有癫痫发作);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者(如横贯性脊髓炎、吉兰巴雷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不可接种。


5.过敏性疾病:过敏性疾病的急性反应期(如哮喘急性发作伴喘息、气促、胸闷等症状;荨麻疹、湿疹、皮炎发作期等);哮喘未控制,尤其是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包括口服和静脉给药);过敏性鼻炎急性期等情形患者,不可接种。


6.心脏疾病:心脏病伴严重肺动脉高压和(或)有明显血流动力学改变及心力衰竭等并发症;先天性心脏病需行二期手术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术后不满3月;川崎病及病毒性心肌炎病情稳定时间不足6月;严重心律失常等情形患者,不可接种。


7.肾脏疾病:急性肾小球疾病;急性泌尿系感染;急性肾损伤(肾功能在48小时内突然减退,血肌酐SCr 绝对值增加≥26.5umol/L,或血肌酐SCr较基线升高50%,或尿量≤0.5ml/kg.h持续≥6小时);肾移植术后6月内;慢性肾脏疾病活动期(如肾病综合征NS、狼疮性肾炎LN、紫癜性肾炎HSPN等急性活动期)等情形患者,不可接种。


8.肝脏疾病:急性肝功能异常肝病有出血倾向;慢性肝病伴重度肝功能异常;肝功能衰竭;肝移植术后6个月内等情形患者,不可接种。


9.免疫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多发性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等)活动期患者;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患者,建议由专科医生评估是否接种,不可接种。


10.遗传代谢及内分泌疾病:氨基酸代谢病(如尿素循环障碍伴血氨异常);脂类代谢缺陷病(如原发性肉碱缺乏症);糖原累积病(伴血糖控制不稳定);或存在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高乳酸血症;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伴电解质紊乱;糖尿病伴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等);糖尿病血糖控制不稳定等情形患者,不可接种。


11.血液系统疾病: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ITP)、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病情未控制或停用免疫抑制剂未满1年者;出凝血疾病未控制者;接受抗凝治疗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停用免疫抑制剂未满1年者;淋巴增殖性疾病停药未满1年者;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期(中性粒细胞计数<0.5*10^9/L)患者,不可接种。


12.肿瘤性疾病:淋巴瘤、白血病、恶性肿瘤接受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期间以及停止化疗、放疗未满Ⅰ年者,不可接种。


13.生物制剂:接受生物制剂治疗(如利妥昔单抗等)患者,应在停药至少6个月后再评估是否接种,不可接种。


14.移植状态:器官移植状态;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未满一年;移植后 CD4细胞计数未恢复正常等情形患者,不可接种。


15.术后状态:介入治疗或外科手术治疗后病情不稳定(如术后有严重并发症或后遗症);或仍需要放疗或化疗等情形患者,不可接种。


16.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确诊或无症状)6个月内者,不可接种。


17.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18.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最后,提醒各位学生家长,

开学前后下述8件事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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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师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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