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张海超的要求下,于6月22日对其进行了“胸腔镜辅助小切口右肺楔形切除术,肋间神经冷冻术”,并诊断为“尘肺合并感染”。12日,河南省卫生厅对郑大一附院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被立案调查。(8月13日《河南商报》) 河南省卫生厅对郑州大学第一附院通报批评的理由是,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以此作为处罚依据明显站不住脚。郑州大学第一附院只是通过手术将张海超的病诊断为“尘肺合并感染”,并没有说是“职业病尘肺”,也没有说是由什么引起的。对郑州大学第一附院作为“三级甲等”、全国“百佳医院”,完全有资质对“尘肺合并感染”进行诊疗,何来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
处罚“开胸验肺”:一次公开表演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