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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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123发表于 2010-6-8 07: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我觉的应该是给输,病人找你时也会考虑到这点,不输会失去不仅是一个的潜在客户,而且失去了一次学习机会。不过有几点要注意,首先看处方,有没有配伍禁忌,药物应用是否合理。其次要“三查七对”看药物剂量品种是否一致。然后把情况和病人说明,所有可能都要讲清楚,要让患者明白,不要用术语。重要的一点这样的病人一定要写输液观察记录,所有情况要在记录中完全体现,最后让患者签字。这样也就符合法律要求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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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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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123发表于 2010-6-9 15: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今墨


不签字,你是不是和病人讲了风险的存在?没有证据呀,我们应该做到该做的都做,都是乡里乡亲的,不能拒绝的,但是我们要保护自己,那就要完善手续,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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