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康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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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康复堂发表于 2016-3-12 09:41: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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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脉通编译,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很多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可从血管内治疗中获益,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医院都能提供这种治疗方法,也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适用于这种治疗手段,究竟是去最近的初级卒中中心,还是选择有能力进行血管内治疗的综合卒中中心?看一下下面这10个急性缺血性卒中(AIS)管理要点,或许会有所帮助。

⒈ AIS血管内治疗(EVT)可能是一种治疗方法的“范式转变”,即选择前循环卒中和近端大血管闭塞(LVO)患者,以从利用支架取栓器行血栓切除术并进行及时的再灌注治疗中获益。

⒉ 也就是说,静脉注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IV-tPA)仍然是一种高度有效和行之有效的AIS治疗方法。

⒊ IV-tPA启动治疗每提前15分钟,患者功能独立的可能性增加4%。应该避免IV-tPA延迟和患者运输时间超过15-20分钟。

⒋ EVT只在综合卒中中心(CSC)进行,使得CSC以外患者很难获得这种高度有益的治疗。

⒌ 血管内治疗是安全和高度有效的(最近试验中治疗所需病例数量为2.5-7)。

⒍ 越过初级卒中中心(PSC)直接转移至CSC进行EVT治疗,是一个随机临床试验需要的新型临床均势。

⒎ 直接转移至CSC不应以延误IV-tPA管理为代价。

⒏ 相反,如果先去PSC接受早期的tPA治疗,然后再去CSC进行EVT会导致血管内治疗的延误。

⒐ 大多数通过急救医疗服务运输的AIS患者往往没有可以取出的LVO,不适合进行EVT治疗,因此这对越过PSC直接送往CSC就诊的这一策略产生质疑。

⒑ 正如作者所写的:“我们应该从所有患者中选择适合的患者(有LVO),直接去CSC接受快而长的治疗,而那些没有LVO的患者应去最近的卒中中心接受短期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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