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long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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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long2008发表于 2018-11-12 08:37: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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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颁发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经媒体披露后,立刻引发了广大乡村医生的热议和一片欢呼,似乎村医的春天从甘肃省开始了。

 

笔者也找来这份文件原文,看看是否真的有对村医具有“革命性改变”的内容,事实上,仔细看完内容后冷静思考一下,感觉乡村医生似乎盲目乐观了些。

乡村一体化管理不是新内容


我们都知道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是原卫生部早在2010年3月颁发的卫办农卫发[2010]48号文件,为何一份已经颁发8年多的文件至今还需要完善?

 

是以前各地都没有执行,还是因为在执行中由于不切合实际难以推行?这值得我们深思。

 

在甘肃省发布的这份文件中,要求全省村卫生室实施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保证一村一室。


事实上,这种被村医普遍认为缺乏现实意义的做法,在其他很多很省份地方已经名存实亡,或者说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很多村实际上已经没有村卫生室了才要求一个村要有一所卫生室。


新进入村卫生室村医标准不切合实际


文件要求严格村医准入制度,要求“新进入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取得执业资格”。

 

不知道现实中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有几个愿意到村卫生室工作?


大专毕业的执业医师在卫生院都是香饽饽,谁还会去村卫生室?


一些地方培养中专生进入村卫生室工作都无人去,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甘肃省如此拔高准入门槛恐怕不切合实际。



临时工就是改变了村医身份?


文件说:切实转变村医身份。所有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即乡聘村用。

 

实际上,国家层面一直给乡村医生的定位是农民身份,这里却说是个体,有些“抬举”了村医。

 

其实这种临时聘用性质对村医身份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工作内容也没有变化,待遇无法与卫生院职工相比。


村医收入难以有大的提高


文件提出有效保障村医待遇:“改革既往村医收入构成,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村医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经费来源为原财政补助部分和村卫生室业务收入部分组成,实行每村独立核算。”

 

实际上现在的村医收入就是这两块,没有新东西。

 

而且一旦严格管理,原来村医相对灵活些的业务收入可能更加受到限制,收入甚至不升反降。

 

而且文件规定规范财务管理,村卫生室的全部医疗收入,原则上每日交至乡镇卫生院财务账户,实行单独核算,经考核后用于发放绩效工资。

 

原本村医的医疗收入全部归自己所得,现在却要经过卫生院考核后成为绩效工资,很显然村医的收入只会下降。

 

乡镇卫生院定期对村卫生室开展考核,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收入与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和乡村医生再注册的重要依据。

 

实际上,这种卫生院既当运动员又当管理员的考核机制已经被广大村医认为是克扣经费的最大弊端,可以说不仅不是进步,还有更加束缚的意思。



只字未谈风险机制


我们都知道当前村医最担心的就是医疗风险,出了问题只能自己承担。


甘肃省虽然将村卫生室法人改为卫生院领导,但是对于风险控制没有多大的作用。

 

现在有的地方村卫生室法人就是村干部,但是现实中一旦出了问题村干部不可能去担责,即使一些村卫生室法人是村医自己,但是村室里有村医出了事故也不会是法人村医担责。

 

所以法人的改变无助于改善风险机制,可以预见,最终村医的风险还是村医自己承担,更何况文件已经注明了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签订责任书呢?

总之,一份文件还未实施就引发轰动,说明了广大村医太渴望改变。在目前很多发达地区都尚未真正解决村医问题的情况下,甘肃省的措施或许会鼓舞士气,但是最终效果如何,或许只有甘肃省本地村医的切身感受才最有说服力。

 

最后,笔者也希望不管甘肃省的效果怎样,最起码从省级层面对村医有了一个说法,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也希望全国各省份出台一些更加切实可行的改善村医身份、待遇、养老的文件,让网底更加坚固!(村医之家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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