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局长:你好! 患儿陈XX,男,7岁,系破凉镇对桥村村民,于2010年 9月27日下午4:30分在对桥村卫生室诊治的过程中不幸死亡,我们非常悲痛,同时及时向对桥村领导、破凉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汇报,于当天下午5点向破凉镇ZF和派出所报告情况。破凉镇ZF、派出所和破凉镇中心卫生院相关人员于当天下午6点左右就此事进行调查和调解。因医患双方就赔偿金额难以达成共识,镇ZF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对此次医疗纠纷赔偿金额进行了解释和计算,赔偿数额是壹拾贰万伍仟元。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我们的条件十分艰难,但出于对死者家属的同情,我们仍表示同意按法律规定赔偿的数额(12.5万元)进行赔偿,但患者家属拒不同意。后破凉派出所石先春所长和汪镇长再次出面调解,分别做家属和我们的工作。在经过多次商谈后,镇ZF领导要求我们赔偿死者家属二十万元,但死者家属提出要求赔偿二十五万元。经死者家属和镇ZF领导再次协商后要求对桥村卫生室赔偿死者家属二十三点二万元,在赔付金额的分摊上石所长个人给我们三个人(陈XX、陈XX、蔡XX)作出了具体的分配。我们不同意镇ZF的处理结果,故拒不签字。随后石所长和镇ZF领导大发雷霆,同时逼迫我们服从破凉镇ZF的处理结果。由于我们已连续56个多小时没有合过眼,身心极度疲乏,加之在镇ZF领导和派出所领导不断以各种手段施压情况下,逼迫我们服从处理结果,我们万般无奈,极其恐惧和无助,于9月30日凌晨4:40分强迫我们三个人分别先写出了欠条(陈XX8.4万元、陈XX8.6万元、蔡XX6.2万元)后再签《赔偿协议》。 我们四个人(陈XX,张XX,陈XX,蔡XX)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国家政策,方便老百姓就医,支持新农合政策,于2009年元月5日组建了对桥村卫生室。后因管理不善,导致经营状况和业务很差,一直没有什么经济收益。近二年以来,我们每人仅发工资一千元(2009年春节四个人每人400元,2010年中秋节三个人每人600元【张XX医生因无法维持家庭生计于2010年7月24日外出务工】),连基本生活费都难以维持,还有孩子读书。由于生活所迫,我们的家属都外出打工以维持生计。在这种情况下,蔡永超医生9月25日已申请外出务工。对这次医疗纠纷镇ZF及石所长强迫我们所作出的处理结果,我们非常不满和无奈,现在我们三人实在无法承受亦无力支付,请求局长为我室做主及援助为感! 村室人员签名:陈XX、陈XX、蔡XX 以上事件为我们每一位基层医生敲响了一个警钟。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即使合并起来的村卫生室实际上承担风险的能力没有丝毫改善。所以我们基层医生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小心谨慎,务必追求安全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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