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的指导意见》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在讲话中表示,今年年底前村卫生室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力争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化解工作。 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已在90%的ZF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但村卫生室没有实施,对其形成冲击,村医的服务能力也亟须提高。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长期债务已影响改革的推进和正常运行。 此次会议就是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这两项改革是今年内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卫生部部长、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chen竺在讲话中指出,要把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让每个乡村医生工作得有尊严、有希望、有保障。 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王保安在讲话中指出,要加强村卫生室软硬件建设,通过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定额补助“三管齐下”,完善村医补偿机制。 |
发布时间:2011-07-20 09:22 来源:人民日报
基本药物制度下一站:卫生室全覆盖 ■难题仍是补偿 在乡村医生失去最为重要的药品收入之后,如何对他们进行合理的补偿,是基本药物制度进入村卫生室之后,ZF面临的最大问题。 在7月19日的会议上,卫生部部长chen竺表示,要把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完善补偿养老政策,强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监管和控费机制,调动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让每个乡村医生工作得有尊严、有希望、有保障。 纵观多个省、市的改革方案,补偿思路和中央出台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基本相同。一方面是加强ZF对卫生室的定额补助,如四川由省财政每年对每个卫生室补助3000元,陕西各级财政每年共同对每个村卫生室补助不低于1万元等;另一方面是发放公共卫生补贴,要求能够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尽可能安排给村卫生室。此外,乡村医生可以通过收取诊疗费用获得收入。 尽管从制度设计上来看,乡村医生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但从部分地区实际运行的状况来看,他们的态度并不积极。“在一些地区,ZF补偿标准和此前的乡村医生的收入差距太大,而医疗业务收入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乡村医生的收入下降还是比较大的,许多人并不满意。”一位曾经到先行试点地区调研的专家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