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飞[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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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王飞]发表于 2012-4-8 13:05: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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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部分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增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省卫生厅决定为攀枝花、泸州、绵阳、广元、乐山、宜宾、南充、达州、雅安、阿坝、甘孜、凉山、巴中、广安等14个市(州)的乡镇卫生院在全国范围内招聘200名执业(助理)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1.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 有强烈的事业心,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 身体健康;
  4.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包括未注册的人员和退休人员;
  5. 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医药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6. 各市(州)其他要求;
  7.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 招聘程序
  (一) 自愿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可在“四川卫生人才网”填写和传送报名基本信息,待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应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 资格审查。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在应聘人员上传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结束后3日内,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应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免冠照片3张、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现实表现证明,到招聘县(市、区)、市(州)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省外、厅直属单位、非项目市(州)应聘人员可就近选择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或招聘县(市、区)、市(州)卫生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 考试考核。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招聘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和有关医疗卫生专家组成考试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等。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资格条件等。
考试考核的具体内容由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
  (四) 体检。考试考核后一周内,由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由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 公示监督。体检合格者名单,在“四川省卫生厅网站”、“四川卫生人才网”及市(州)卫生局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拟服务乡镇卫生院名称、原工作单位(医疗机构名称、在职或退休)等和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举报。
  (六) 确定人选。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出具招聘通知。招聘执业(助理)医师接到招聘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招聘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到。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 签订合同。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为招聘执业医师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按有关规定与招聘执业(助理)医师签订《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章、签名生效,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式5份,省、市(州)、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和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各一份。合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聘用合同的各项约定。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应自觉接受管理,服从单位项目安排。
  (八) 集中培训。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至2周。
  (九) 注册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招聘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注册手续。根据项目需要,经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同意,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可调整招聘执业(助理)医师服务岗位。服务岗位调整后,应及时签订新的项目聘用合同,并逐级上报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 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
  1、相关待遇:受聘医师的各项补助按照《关于明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招聘人员服务期间有关政策的通知》(川卫办发〔2008〕295号)和川财社〔2011〕125号确定的标准执行。从2012年起,省财政将对2008年以来,通过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考核合格、招聘在岗执业(助理)医师每人每年增加1万元补助,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后发放。
  2、职称评定。招聘执业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间,执行乡镇卫生院人员晋升职称的相关政策。
  3、休假。招聘执业医师在服务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各类假期,期间生活补助照发。
  4、五年期满后政策。根据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0〕621号)的相关规定,对编外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本人自愿留下来的执业(助理)医师,可在原招募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和相应岗位限额内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志愿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这部分人员自ZF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确认招聘资格之日起,工作满3年后方可流动。
  四、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四川卫生人才网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专栏”(网址:http://www.scwsrc.com/)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2年3月29日 8:00时至2012年4月15日24:00时,现场资格复审截止时间:2012年4月22日17时。
  招聘工作详情咨询电话:
     省卫生厅人事处:(028)86134737


      附件: 2012年度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招聘人员计划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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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的夜
2
紫色的夜发表于 2012-4-8 16:18:53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去报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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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生
3
看人生发表于 2012-4-8 18:22:19 | 只看该作者
7.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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