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出台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基层首诊制。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继续做好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开展乡镇卫生院评审工作,制订村卫生室管理规范性文件,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指导乡村医生转变服务模式,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加快建立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多渠道长效补偿机制,建立按人头支付的门诊诊疗费制度并纳入新农合报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分配比例村卫生室原则上不低于40%,落实各级ZF对乡村医生的专项补助。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