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号,安庆市村卫生室和村医政策落实情况通报会在我县召开。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军、副市长黄杰、市卫生局局长储艳云、县领导郭家满、李晨婕参加会议,市ZF副秘书长宣以超主持会议。 近年来,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ZF基层医药体制综合改革精神,严格落实村卫生室和村医相关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按规定实施一般诊疗费,积极鼓励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村医及时发放养老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均严格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按规定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陈军在讲话中指出,安庆市村卫生室和村医政策落实情况总体来说政策执行到位、财政保障到位、注重机制创新,她希望我市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牢牢把握政策措施,正确认识村卫生室和村医的功能定位,规范在职村医待遇,加大对群众就医观念的教育,深入推进基层医改,不断巩固和深化基层医改成果。 会上,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解亚平通报了专项检查结果。副市长黄杰、市卫生局局长储艳云分别介绍了相关工作,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汇报了村卫生室和村医政策落实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