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女,58岁,本村人,上个月的今天,因风湿性心脏病自带长效青霉素来我处要求代注,我告知她必须要做皮试,患者称:这个针已在我在**诊所打了两年了,一个月打一针,除了第一次,以后从没做过皮试,没事的,你给我打一下吧。我当然还是要坚持做皮试,不想患者竟说:我平时不到你这儿看病,你就为难我吗?没等我解释,竟拂袖而去。 今天下午其兄来我处输水,说:“我妹早上在**诊所差点出事。”惊问:“何事?”答:“她早上去**诊所打长效青霉素,不想针刚拔掉人就倒了,当时脸色苍白,大汗淋漓。”问:“怎么处理的?”答:“还处理呢?**(**诊所负责人)当时就吓得瘫软在地,还是别人掐人中给弄醒的。真是笑话!醒过之后,给我妹打了一针(估计是副肾),赶快送镇医院了。”问:“现在怎么样?”答:“没事了,医院叫住院观察一天。” 其兄又问我:“打惯了的东西怎么这次就过敏了呢?”答:“不管哪种青霉素,只要48小时内没用过,就要重做皮试,今天没过敏,不等于以后就不过敏,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兄点点头,似乎明白了:“听说这次也没做皮试。” 教训:每次肌注长效青霉素前都要重新做皮试。其实这是个其本原则,有些同仁偏偏忽视了,我在这儿只是强调一下。 严格说这只是别人的教训,但我觉得吸取别人的教训比吸取自己的教训强多了,你说呢? |
这件事发生在相邻诊所,却与我有一点关联。